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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闻客户端2小时前
■ 本报记者 冯红林
为了孩子上学,蓝田县的侯先生三年前向陕西德而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缴纳了2.2万余元学费,对方承诺“保过陕西某学院”。然而,孩子两次参加成人统考均未上线,承诺落空后,退款也迟迟难以到位。
3月31日,侯先生向本报“小秦帮忙”栏目求助,称自己2023年6月10日起,分多次向陕西德而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缴纳费用,其中大专阶段8990元,本科阶段13479.9元,共计22469.9元。大专报考的是陕西某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计划拿到大专毕业证后再选本科专业。该公司负责人明确保证“孩子一定能上”。
侯先生说,之后,儿子两次参加成人统考均未上线,而该公司此前的承诺也未能兑现。事后,对方也推荐了其他学校和专业,但自己并不满意,于是提出退费。多次交涉后,对方只退回了4500元。
4月7日,记者联系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志龙。对方回应称,公司通常收取高起本五年学费15000元、专升本两年半学费7000元,服务费另算。目前已经安排专人与侯先生进行对接,财务核实后如果符合标准,收取的学费可以退,但服务费不退。
在与记者沟通中,对方并未说明“服务费”的具体金额,也未明确是否事先将此项收费提前告知。侯先生则坚称,当初双方约定的就是“保过”服务,如今未达到承诺结果,公司理应全额退款。
北京东卫(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大祥认为,《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等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保过”“不过退费”等宣传属于典型违法广告行为。
另外,该“保过”承诺也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及《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若机构不具备相应办学资质,或以“保过”为名进行虚假宣传、夸大效果,可能被认定为违规招生、虚假宣传,面临警告、退费、没收违法所得、停招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冯大祥建议,学生家长应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教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相关单位投诉举报,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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