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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客户端1小时前
日前,拉萨市尼木县公安局发布涉案资金认领公告,就达某诈骗(代办驾驶证)一案中的5000元涉诈资金尚未确定对应受害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认领,认领期限到2026年7月13日为止。
据了解,尼木县公安局在办理达某以“代办驾驶证”为名实施诈骗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涉案资金共计50000元。经公安机关多方排查寻找,大部分被骗资金已成功返还受害人,但仍有5000元因未能确定对应受害人,目前处于待认领状态。
为切实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尼木县公安局特发布此认领公告。公告明确,尚未认领该笔被骗资金的受害人,应在公告期限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前往尼木县公安局办理认领手续。
公安机关提醒,逾期未办理认领手续的,该笔未认领资金将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统一上缴国库。如需咨询或办理认领事宜,可联系索警官(电话:18308006776)、米警官(电话:15889089383),办公地址为拉萨市尼木县人民路8号。
此次公告的发布,是尼木县公安局严格依法办案、保障群众财产权益的具体举措。警方也呼吁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帮助相关受害人及时获知信息,尽早完成资金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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