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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1小时前
热冲压钢板作为新能源汽车车身的“核心骨架”,是影响车身安全与制造成本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近年来,在汽车安全性及轻量化浪潮下,热冲压钢板领域的专利战日益激烈。
一场相关领域的最新公开博弈正在展开: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集中发布了三份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指向热冲压成型技术。三件涉案专利均属韩国浦项制铁所有,无效请求方包括蔚来、日本制铁及安赛乐米塔尔。虽然该案仍待专利行政诉讼后才能最终定论,但蔚来等企业在面对侵权诉讼时的主动出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三件专利中,一件被宣告全部无效,另两件部分无效。
强强联手破局孤军奋战
“之前,许多中国企业在面对外企巨头提起专利诉讼时总是孤军奋战,但这次蔚来却联合了日本制铁和安赛乐米塔尔等国际钢铁行业巨头,共同向浦项制铁的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北京桓润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安赛乐米塔尔是总部位于卢森堡的全球知名钢铁制造商,其在中国的合资公司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是蔚来车用高强度钢板材料的供应商。而日本制铁曾与安赛乐米塔尔有过多次战略合作,双方在高端汽车板领域有竞争,也有共同利益。于是,在共同的利益前提下,三家企业组成了联合阵线。”侯广分析认为。
据悉,在以往的专利纠纷中,多家公司联合对某专利发起无效宣告的行为,并不罕见。2023年,京东方、TCL华星、天马、维信诺四家中国面板企业,针对某海外企业OLED显示驱动相关的美国专利,共同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起了多方复审程序。
“但在传统制造业中,携手供应链厂商或直接竞争对手联合进行专利无效宣告,较为罕见。”立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鹏认为,该系列案的亮点之一就是将这一策略引入了传统重工业领域。
他说:“三家企业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证据对浦项制铁发起围堵,尤其在使用公开证据链上,日本制铁提交了海外购车取证材料,与其他请求人的证据形成了互补。”
据悉,日本制铁在日本购买了首次登记日期为2014年的二手大众高尔夫7汽车,并对车辆运输、拆解、取样全过程进行了公证,然后委托专业机构检测车体钢材镀层成分和结构,同时通过论坛帖子、学术文献证明该车型在2012年至2014年已公开销售,早于浦项制铁的专利优先权日。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洪认为,虽然最终因取样位置不明确、检测结果不能代表基础钢板成分等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并未依据“使用公开”的证据评判涉案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但这种“海外购车+公证+鉴定”的举证思路仍然值得借鉴。
他表示,由于产品的“使用公开”行为与后续的分析检验行为存在时空分离,导致“使用公开”的证据没有被采信。“因此,请求人以使用公开作为证据提出无效宣告时,除需判断证据链是否完整、证据能否证明公开时间、公开状态及产品同一性外,还应充分评估时空分离带来的影响:即最初被公开使用的产品与当前用于验证其技术内容的产品是否属于同一技术方案。”
侯广认为,该系列案的请求人在无效程序中使用了说明书不支持、修改超范围、不诚实信用申请等诸多理由,另外通过挑战专利多项权利要求的优先权效力,使用浦项制铁自己的分案申请作为抵触申请,否定了这些权利要求的新颖性,成功将其宣告无效,实现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郝政宇持相同观点,认为该系列案体现了请求人对专利优先权及新颖性判定规则的精湛应用。“某涉案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其要点在于请求人成功主张了涉案专利的优先权不成立。”他介绍,浦项制铁在进入中国的专利申请阶段时,新增了对铝合金镀层中硅(Si)含量的特定数值范围限定,该限定未在韩国在先申请中明确记载且无法由本领域技术人员直接确定,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其不享有优先权。而优先权丧失导致该项专利的“法律生日”被迫从优先权日退后至实际申请日。这一“时间差”使得原本发生在两者之间的公开文献跃升为“现有技术”。最终,请求人凭借该证据成功主张涉案专利丧失新颖性。
该系列案中,某项专利被部分无效,正因为请求人精准锁定了“抵触申请”。郝政宇说:“同样由于优先权丧失导致申请日推迟,请求人还敏锐地捕捉到了浦项制铁自身在中国提交的另一份关联申请。由于该关联申请的优先权成立且时间更早,其公开日又晚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从而构成了‘抵触申请’。这种利用对方‘同族专利’提起无效的策略,展示出极高的专业性,彰显其对专利核心规则的深刻理解。”
专利无效手段也是“亮剑”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较量中,专利无效不仅是法律手段,更已成为商业策略的一部分。
在郝政宇看来,善用无效程序可作为企业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的利器。首先是可以突破技术垄断,夺回供应链议价权。“若浦项制铁的这些专利稳固,蔚来等车企将被迫在供应链中与之深度绑定并支付技术溢价。一旦核心专利被宣告无效或保护范围被大幅限缩,原本属于私产的技术便进入公有领域,意味着车企得以摆脱单一供应来源,为安赛乐米塔尔、日本制铁等浦项制铁的竞争对手打开准入大门,使得采购成本下降,保障供应链安全。”
此前,德国工业巨头蒂森克虏伯凭借其在车轮热成型领域的多项核心专利,对中国车轮企业形成了巨大的出海威胁和合规压力。在该系列案中,中国企业通过对全球冶金工艺的深度溯源,最终成功将蒂森克虏伯的多件核心专利宣告无效。这一结果不仅彻底消解了该中国企业的侵权风险,更保住了其在全球主流车企供应链中的地位。
但现实中,中国企业并非都善用专利无效手段。2024年,安赛乐米塔尔曾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对中国电动汽车制造商小鹏汽车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其未经授权使用自己的钢板技术,小鹏汽车在欧洲选择了和解。
吕鹏说,不少中国企业在收到侵权诉讼后,会启动专利无效检索和评估,之后往往走向和解谈判,把无效宣告看作一个“备选方案”或“最后手段”。他认为,如果在和解谈判前或谈判过程中同步推进无效宣告程序,哪怕最终未能全部无效,也可以起到拖延诉讼进程、增加对方成本、暴露对方专利弱点等作用,从而在和解费率上争取更有利的条件。
如何让专利无效这类法律手段成为有效的商业策略?侯广建议,企业在认知上要有所转变,主动出击。“如果计划大举进军欧洲市场,在此之前,知产团队就应该把可能构成运营障碍的同行专利,尤其是那些范围很宽的专利全部摸排一遍。一旦发现有几项专利可能会成为麻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期望对方不起诉,而是要提前做好检索,适时主动发起无效或异议程序。”
此外,商务合作中,专利无效是砍价利器。侯广说,以新能源汽车为例,供应链中涉及各个领域的大量技术,如蜂窝通信、物联网、激光雷达等。当NPE(非生产专利实体)或专利池找上门要求按每辆车收取专利费时,如果知产团队能清晰地向对方指出其中一些专利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等,甚至拿出一份起草好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那谈判的性质就彻底变了。“这种以攻代守的策略,能瞬间压下对方的气焰,原本高昂的授权许可费可能大打折扣。这样,法律手段就可以成为保护公司利润的商业筹码,体现知产团队的价值。”
吕鹏对此表示认同,“专利无效的威慑力可以极大削弱专利权人的谈判地位,迫使其回到公平、合理的许可费谈判桌上。”
从防御转向价值创造
在采访中,受访人士有一个普遍共识,那就是新时代下,中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创造价值的思路需要改变。
“一些企业仍把知识产权工作等同于申请专利和应对诉讼,但真正能创造价值的做法应该是围绕自身商业目标构建一个好用、能打的专利组合。这意味着要定期做专利审计,对资产分类,哪些是需要核心保护的、哪些是可以许可的、哪些具备攻击竞争对手的潜力,把静态的权利盘活,变成收益。”吕鹏说。
侯广建议企业在走向海外的同时围绕自己构建知识产权生态联盟。例如,中国的新能源车企要想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就得将自身的知识产权与电池供应商、芯片制造商以及底盘材料等上下游伙伴深度绑定,形成利益交融、风险共担的专利防护网。“光靠知产团队只能解决法律和技术问题,商务合作更需要经济头脑。只有将各方面工作综合起来,企业才能在残酷的国际竞争中生存并发展。”
中国车企出海可能面临国际上其他钢铁集团或通信、视频编码领域企业的专利掣肘,整车厂极可能因供应商的专利问题被连带追责。胡洪认为,整车厂本身在某些零部件方面可能缺乏相关的专利布局,难以准确识别侵权风险。因此,建议整车厂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供应商应对其产品所涉知识产权承担保证责任与侵权赔偿的追偿机制;与此同时,对核心零部件供应商的相关材料来源做好调查管理,对供应商在相关领域的专利储备及专利稳定性情况做好评估,为将来可能到来的专利侵权纠纷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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