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
中国西藏新闻网1小时前
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自2026年5月16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日期为准),西藏航空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为每航段17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为每航段9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占座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如个位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80元,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40元。
四、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五、2026年5月16日零时(不含)以前销售的国内航线客票,如在2026年5月16日(含)以后进行变更,不再按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
六、2026年5月16日零时(含)以后销售的客票,一律按本文征收燃油附加费。
特此通知。
西藏航空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央宗
奔流新闻线索报料方式
报料热线:13893646444(微信同号) 13993123681 0931—8159555
报料邮箱:1902937948@qq.com
点赞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