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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1小时前
职工的权益,工会来守护!
北京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发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事关年假、离线休息、育儿假
……
用人单位看过来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全市各用人单位:
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是促进劳动者身心健康、维护人格尊严、实现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就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依法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严格落实《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原则上实现应休尽休、全员休满休足。制定的规章制度,应确保内容合法,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不得变相损害劳动者休息休假等权益,从源头上避免休假争议。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行业现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建议,探索灵活多样的错峰休假模式和休假管理办法,提升劳动者归属感和满意度,增强企业凝聚力。
二、依法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长,其中对高品质的休息休假需求也愈发突出。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并依法安排补休或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要依法保障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的休息权,平衡好企业正常经营运转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需求,确保劳动者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提升劳动者生活质量和生产效率,让劳动者离线休息有保障、在线工作有收益,防止发生“隐形加班”争议。
三、切实落实休假制度,加强特殊群体保护
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婚假、丧假、病假等法定休假权利,规范事假管理,在合法、合理限度内行使用工管理权,不得滥用管理权侵害劳动者权益。要积极落实育儿假、陪产假、护理假等休假权利,加强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权益保护,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确保其依法享受相关休假待遇。
北京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
年假、婚假、陪产假……
没休成,会过期吗?
年休假、婚假、产假
……
这些假期
有没有休假的时间限制呢?
年休假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享有的带薪休假权利,它的时限规定最为明确。
原则上,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如果因单位原因未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年休假的法定休假时限通常是“当年”,最长可以延长至次年年末。
至于婚假,是劳动者本人结婚时依法享受的假期。对于婚假的休假时限,法律上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强制性规定,它通常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明确。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规定职工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婚假,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有些单位也可能规定为半年或更短。
产假和陪产假,由于与生育行为息息相关,都有严格的时限规定。产假,通常在生育前即可开始申请休假,一般要求在生产后的一定期限内,比如说孩子满一周岁前休完核心部分。而陪产假,通常在配偶生育期间使用,一般要求在孩子出生后的一段短时间内休完。
病假的时限,一般是由病情和医生开具的病假条来决定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连续休病假如果达到法定期限,会涉及医疗期计算和待遇变化的问题。
而丧假,通常要求在丧事发生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立即申请并休假,不宜拖延。
关于年休假
这些问题你要了解
去年你享受了几天年休假?
未休年休假按什么标准折算工资?
职工可否自愿放弃休年假?
关于年休假
这些问题你要了解

来源:工人日报、朝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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