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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静客户端1小时前
5月20日,排调司法所联手平安办,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农田补偿款引发的纠纷,一场关于“25年前旧事”的纠纷成功调解,打破连日来压抑的氛围,为两家旧邻拨开积压多日的心头阴霾。
纠纷的根源要追溯到2001年2月8日,村民白某与杨某签订了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交换各自的责任田耕种。这本是农村常见的互助之举,却因2006年建立的电站埋下了隐患。当时,电站建设征用了部分农田,而这部分土地恰好是当年杨某换给白某的。由于土地“原承包经营权人”是杨某,这些年的淹没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2000余元便直接发到了杨某手中,疏于关注的白某对此毫不知情。直到近期真相浮出水面,白某心中顿生芥蒂,两家人的关系瞬间降至冰点,矛盾一触即发。
纠纷调解现场
获悉纠纷详情后,排调司法所第一时间联合镇平安办组建专项调解小组,主动上门介入调处这场跨越二十余年的邻里积怨。“地是我换给他的,但补偿款按老规矩打给我,我也没觉得不妥。”“地现在归我种,补偿款理应是我的,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吗?”调解现场,双方各持己见、情绪对立。杨某认为土地原始权属归自身,领取补偿款合乎情理;白某则实际耕种涉案土地,主张补偿款理应归属实际耕种人,双方争执不下。
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没有简单地“和稀泥”,而是采取了“背对背”缓情绪、“面对面”讲法理的方式。调解人员首先安抚双方激动的情绪,随后拿着那张泛黄的互换协议,从法律层面耐心说明:自2001年协议签订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及附着权益已发生转移,杨某领取补偿款确属不恰当。同时,工作人员也从邻里乡情入手,劝导双方“远亲不如近邻”,莫为钱财伤了多年的和气。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白某与杨某终于放下了心中的成见,达成了互谅互让的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补充协议》。协议明确:双方继续共同遵守2001年的协议;杨某自愿补偿白某1000元;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互换责任田产生的各项收益(含电站淹没造成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归各自现使用者所有;若未来电站废弃或撤离,原杨某责任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归白某。此外,村两委同步协助当事人办理补偿款收款人信息变更手续,从根源上厘清土地权属与收益分配问题。随着调解协议的签订,压在两家人心头多年的石头终于落地。
一纸协议化解陈年纠纷,积压多年的邻里心结彻底解开。此次纠纷高效妥善处置,既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土地权益,也有效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充分彰显丹寨县基层司法行政力量深耕一线、抓早抓小、源头化解矛盾的基层治理成效。
作者:曹碧坤 李明慧
一审:龙 建
二审:莫敬学
三审:王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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