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
南方都市报客户端1小时前

近日,上海证监局发布行政执法通报。通报称,光大证券因境外子公司合规问题以及研报与业务存在利益冲突两项问题,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上海证监局
根据通报,涉境外子公司方面,光大证券未对境外子公司相关议案履行公司层面的集体讨论程序、未由合规负责人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违反了相关规定。
涉研报方面,通报称,光大证券未能有效防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其他证券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不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上海证监局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及规章,决定对光大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Wind数据,这已是光大证券年内收到的第二张罚单。
4月16日,黑龙江证监局通报,光大证券哈尔滨丽江路证券营业部员工张某楠,任职期间,存在公司未授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权限的情况下,私下通过微信群向未与公司签订投资顾问协议的客户发送投资建议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对张某楠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常源
奔流新闻线索报料方式
报料热线:13893646444(微信同号) 13993123681 0931—8159555
报料邮箱:1902937948@qq.com
点赞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