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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Plus客户端1小时前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书。其中显示,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周六福)因生产销售抽检不合格的足银手镯,被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合计近千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26年5月11日,周六福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处罚,处罚事由为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处罚结果为罚款739.75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31.17元。

行政处罚书
消息公布后,不少网友质疑企业违法成本过低,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罚款金额不高。
广东谨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银向记者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还可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赵银解释,根据上述法条,罚款的基数与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直接挂钩,周六福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了罚款739.75元、没收违法所得231.17元的处罚决定,说明此次周六福被检出的不合格产品数量较少、货值较低。
公开信息显示,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集珠宝首饰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品牌运营与连锁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珠宝集团,总部位于深圳市罗湖区,2025年6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此前,周六福还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贸易计量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数次被监管部门处罚或卷入纠纷。
南方+记者 张笛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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