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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壹点客户端1小时前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网约车司机与运营企业之间的服务合作纠纷,经过承办法官与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场结清款项,矛盾圆满化解。

据了解,原告司机刘某与被告某网约车运营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被告提供营运车辆、平台派单,原告接单营运后营收按约定比例分成,原告先行缴纳8000元保证金与服务管理费。协议生效后,车辆交付仅一日,原告便因自身客观原因提出终止合作并交还车辆,双方因违约金及停运损失产生纠纷,僵持不下,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7000元保证金及管理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研判,本案涉案金额不高,但当事人诉求分歧大、情绪对立突出,一纸判决容易埋下隐患,立足便民解纷原则,便与调解员分头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初期,原被告各持己见、争执激烈,原告坚持保证金理应退还,被告固守合同条款,主张全额扣抵违约金,调解一度陷入停滞。
承办法官与调解员灵活采用背对背分头沟通、面对面释法疏导相结合的调解方案,分开厘清双方法律误区。针对原告,说明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单方提前解约确属违约,依法需承担合理赔偿责任,无法主张钱款全额返还。面对被告,逐条核查合同违约条款,明确约定“违约全额没收保证金”属于违约金过高条款,超出实际损失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以此克扣全部保证金,引导被告立足实际损耗合理核算扣费金额。
在连续多轮谈心释法、权衡利弊后,承办法官立足公平合理居中协调,反复测算车辆空置损失、实际服务成本,从中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不断缩小双方心理预期差距。经过多回合协商劝说,原被告逐步放下抵触情绪、各作让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扣除合理管理费与车辆停运损失后,当场向原告退还6000元,钱款现场履行完毕,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持续践行“小案不小办”“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深耕全流程多元调解机制,紧盯民生类小额纠纷提速化解,以柔性司法减少群众诉累,用心用情化解民生矛盾,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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