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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1小时前

6月1日,海淀法院召开守护“一老一小”多元融合工作机制暨审判工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选取十二个典型案例对外发布,本文系发布案例之一。
王某某与赵某某、顾某某服务合同纠纷案
——明确“预付式消费”退赔责任,保障“老有所乐”安全有序
案情简介
王某某年过七旬,从2020年开始在某公司购买并接受美容、养生服务。2020年7月至2022年陆续在某公司付费16万余元。2024年,某公司在未通知王某某的情况下,申请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在注销时,某公司的股东赵某某和顾某某均签字承诺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如违法失信,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某公司注销,不能提供任何服务,故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赵某某和顾某某向其退还剩余服务费8万余元及项目补贴2万元。庭审中,经双方举证质证及当庭核对,确认王某某在某公司剩余未消费的项目名称及次数。就所涉项目对应的单价,赵某某与顾某某未提交证据,王某某提交了其统计的单价金额。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在某公司购买并接受美容、养生服务,双方已形成事实的服务合同关系。因某公司在未通知王某某的情况下,径行注销,已无法继续为王某某提供服务,现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据。某公司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时承诺公司无债权债务,且赵某某、顾某某亦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如违法失信,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本案根据赵某某、顾某某的承诺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赵某某、顾某某承担退款义务,共同向王某某退还服务费合计八万余元,并驳回王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赵某某、顾某某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现已生效。
典型意义
预付式消费在老年群体中也日趋常见。本案精准回应老人辨别能力弱、维权能力不足的痛点,穿透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限制,明确商家不得以注销公司作为逃避债务的“护身符”,股东未经依法清算、隐瞒债务注销公司,需对企业债务承担全额偿还责任,让恶意注销逃债的股东直接担责,挽回老人财产损失,切实守护老年人养老钱,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安宁与财产安全,实现“老有所乐”。
需要提醒的是,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消费时需要警惕“预付卡”式的消费陷阱,避免一次性充值金额过高,源头减少资金流失风险。当确实遇到纠纷时需要维权时,要保留好储值票据、转账记录等,确保主张合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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