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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客户端1小时前
6月8日,西藏、云南、重庆、贵州、四川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5起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德旺液化气墨竹工卡经销站私户收款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4年,德旺液化气墨竹工卡经销站通过私户收款、设置内外两套账、隐匿收入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共计229.61万元。2026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94.3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二、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西双版纳中勐石化有限公司私户收款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西双版纳中勐石化有限公司通过私户收款、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208.58万元。2025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86.3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三、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八稽查局依法查处重庆硕利石油有限公司富吉加油站私户收款偷税案件。经查,2023年,重庆硕利石油有限公司富吉加油站通过第三方结算平台收取加油款,拆分收入分流至多个个人账户的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在账簿上少计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共计224.37万元。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八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33.9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四、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贵州省福泉市科宇矿业有限公司私户收款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贵州省福泉市科宇矿业有限公司采取私人账户收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少缴增值税、契税等税费款共计156.15万元。2025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83.4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五、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成都市青羊区美博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私户收款偷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3年,成都市青羊区美博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的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09.98万元。该公司还通过私人账户违规发放员工工资,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7.36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34.6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对其未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行为处以罚款8.68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依法纳税是每个市场主体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通过私人账户收款、设置内外两套账、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而且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挤压守法经营主体的生存空间,影响各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广大市场主体应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纳税意识,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范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行为,杜绝通过私户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偷逃税款,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在优化税费服务、确保各项税费红利精准直达守法经营主体的同时,依法查处各类偷逃税案件,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更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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