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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Plus客户端1小时前
6月10日中午12时,原本是“鹅腿阿姨”陈女士一天中最忙碌的时间,但因为“烤鹅腿变烤鸭腿”的质疑,她已在当天停工,坐在后厨外的门厅内发呆。

▲10日,停工后的“鹅腿阿姨”陈女士在租住处发呆(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摄)
2023年末,清华、北大等名校生排队从陈女士这里购买鹅腿的视频走红网络,陈女士以“鹅腿阿姨”身份成为“网红”。但是最近几日有网友发现,“鹅腿阿姨”在微信群里受到消费者“鹅腿实为鸭腿”质疑后,承认目前所销售的实际为鸭腿。6月9日晚,红星新闻记者通过“鹅腿阿姨”团购平台电话联系“鹅腿阿姨”,“鹅腿阿姨”家人被问到“这个截图是不是真的,卖的真的是鸭腿吗?”时,对方回答“对的”。
6月10日中午,红星新闻记者在北京昌平区陈女士租住处见到本人。这是一栋三层门面房,一层为鹅腿加工区域,二三层是居住区。“鹅腿阿姨”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从2023年后开始将烤鹅腿改为烤鸭腿,主要原因是进货困难。”“鸭腿批发价比鹅腿便宜,我加工后零售价没有变化,但是这些年成本在上升,我的售价一直没涨。”
不过这一说法,和陈女士接受扬子晚报当天稍早采访时说的有出入。在接受扬子晚报采访时,陈女士说,她是在2011年前后开始在北京大学附近做烧烤,“刚开始用的确实是鹅腿,用了大约有一两个月,结果货源断了。我们找过很多地方,始终无法找到符合我们要求的鹅腿,当时周边摊贩也用的是鸭腿,最后我们才改用了鸭腿。”
陈女士说,“鹅腿阿姨”名字一直被学生们叫了近十年,所以没有改,自己确实曾考虑过明确说明烤的是鸭腿,但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如果有相应处罚我会接受,同时也希望给同学们道个歉。未来我还想叫‘鹅腿阿姨’,但是会和大家说清楚原材料。”
门面房每年租金20万元
一天最多烤1000个
陈女士目前和爱人梁先生、儿子小梁及儿媳租住在北京昌平的一栋三层门面房,每年租金在20万元左右。门面房的一层是门厅和“鹅腿”加工区域,二三层为一家人的居住区。

▲陈女士和家人、工人平日烤制“鹅腿”的后厨(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摄)
小梁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家里雇了两三个工人,如果开足马力烤,一天能烤制近1000个“鹅腿”,不过多数时候每天在500个左右。由于主要消费者为高校学生,每年寒暑假期间他们会停工,剩下的时间几乎无休。
一周前,小梁试图将“鹅腿”的配送区域从北京海淀的几所高校,新拓展到朝阳区的国贸区域,并连续送了两天。不久就有人在国贸区域的消费者微信群里质疑“烤鹅腿”实际为鸭腿,陈女士也在群里承认所售的确为鸭腿,对话截图随后被发到网上,引发大量网友质疑。
6月9日,“鹅腿阿姨”陈女士还和往常一样制作和出售了“鹅腿”,由于质疑声渐增,10日这天她决定先停工。
对于网友和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换原料”问题,陈女士称,“2023年末开始,由于产量增加,所需要的鹅腿数量也有所增加,但是进货的时候出现了进不到足够数量鹅腿的情况,考虑之后只能陆续换成鸭腿进行替代。”而这一说法和其稍早接受扬子晚报采访时的说法不一致。
小梁坦言,生鸭腿成本价确实低于生鹅腿,“平均下来一个鹅腿进价在11元左右,一个新鲜鸭腿的进价在5元左右。”谈及加工后的零售价格未做调整,陈女士和小梁解释,这些年人工、房屋租金的成本都在上升,但烤“鹅腿”零售价一直是16元没有变化,叠加优惠券15元就能买到。
“如果是烤鹅腿的话,市场上的价格要20元或者30元了。”小梁这样说。
自称:
曾考虑说明情况 未找到合适契机
希望向学生道歉
“鹅腿阿姨”陈女士今年56岁,2001年,夫妻二人从老家江苏连云港来到北京,一开始他们在建筑工地附近卖盒饭,后来经过老乡介绍在北京大学校园内租了一间水果摊,卖了十多年水果。
大约十多年前,梁先生和爱人开始在北大西南门外摆摊卖烧烤,其中烤品里就有烤鹅腿,“我烤的鹅腿口味非常好,也非常受欢迎,后来就不再经营烧烤摊,只卖烤鹅腿了。”
“鹅腿阿姨”每天制作好“鹅腿”后,会在几十个微信群里发布消息,通知大家自己会在几点到达哪里,然后和爱人骑电动车到达后让消费者来取,2023年受到关注后销量增加,他们把送货电动车换成小货车,顾客主要群体依旧是北京海淀区各个高校学生。
陈女士说,自己以前在北大卖水果的时候,学生会叫她“水果阿姨”,后来卖烧烤,学生们又改叫她“鹅腿阿姨”,之后这个名字就被固定下来。

▲陈女士此前在学校外送“鹅腿”(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摄)
“改成烤鸭腿之后,我没有想改变‘鹅腿阿姨’这个名字,我不喜欢‘鸭腿阿姨’,我就是觉得‘鹅腿阿姨’好听。”陈女士说,自己确实曾经试图和购买者说明这一情况,“一直也没有合适的契机,如果有人问我,我都是会告诉他们。这确实给学生带来一些困惑的话,我希望向学生们表达歉意。”
在北京大学读书的施同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和周围不少同学都在“鹅腿阿姨”那儿买过“鹅腿”,“如果这次不被网友质疑,我之前确实一直以为自己吃的是鹅腿。”
小梁表示,自己此前担心会有人质疑原料问题,后来在团购信息中标注“辣腿”“不辣腿”,不再标注是“鹅腿”。红星新闻记者从其中一个送餐群看到,“鹅腿阿姨”最后一次称“鹅腿到了”是在2025年3月。
陈女士表示,这几天她试图在群里向同学和消费者解释,但目前她的微信号处于“违反《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已无法登录。
现场直击:
本人有办理健康证
营业执照经营者填的非本人
红星新闻记者在“鹅腿阿姨”的租住处看到,主要加工“鹅腿”的区域共有两间,一间用来清洗处理鸭腿,另一间用来烤制,外表看上去较为整洁。由于10日决定暂停出售,当天上午两间房间里无人忙碌。
屋外的冰柜里,冻着此前陈女士的爱人梁先生进的生鸭腿,红星新闻记者看到,这些鸭腿被整齐摆放在塑料袋内,塑料袋外侧有纸箱包装。“基本上是两三天去进货一次,我开小货车过去拉。”梁先生说。
小梁向红星新闻记者出示了“鹅腿阿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在他们加工点的房间内,还有一张2026年5月由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所发的营业执照,不过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一栏所填的并不是陈女士及其他家人。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鹅腿阿姨”被质疑更换原料后,有网友表示此前曾遇到过“鹅腿阿姨”所售“鹅腿”发绿情况,怀疑是肉质出现问题。
对此小梁表示,那是加工时需用葱汁浸泡鸭腿两到三个小时所导致的,会让鸭腿发生变色。不过红星新闻记者10日在“鹅腿阿姨”家没有见到大葱和加工大葱汁的工具。

▲“鹅腿阿姨”的儿子小梁表示,鸭腿平时是在这里分解和调味(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摄)
北京一所大学食品学院的一名副教授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肉类本身含有油脂,会出现表面彩色的情况,例如牛肉在被切割后就会出现“彩色”的情况,“食品加工时,用葱姜汁浸泡、加工肉类的情况是有的,但是葱汁的颜色其实并不是特别绿,有消费者表示‘鹅腿阿姨’‘烤鹅腿’肉质发绿,还需通过检验检测才能确定具体原因。”
“鹅腿阿姨”陈女士和她的儿子小梁则表示,对自己的烤鸭腿安全性有信心,“我们的‘烤鹅腿’都是当天做当天出售的,原材料也都是买的有保证的,这些我们都愿意接受检查。”
自称远不及“年收入数百万”
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随着事件的发酵,不少网友表示,“鹅腿阿姨”通过卖鹅腿已实现年入百万。
对此,小梁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目前一个烤鸭腿的利润在5至6元,每天平均可卖500个左右的烤鸭腿,再除去人工、房租等成本,一家人一个月收入在5万元左右,“我觉得这个收入在北京算是很普通的,这些收入都是可查的,根本不可能年入百万。”
10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已关注到相关的报道,会进行相关调查处理。
“做的不对的地方我们肯定认罚,也会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来进行整改,其实我们也欢迎同学和消费者的监督。”小梁说,最近几天母亲遭遇到一些网络暴力,对一些攻击辱骂的内容,他们也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梁同时表示,未来或许会恢复制作销售烤鹅腿,但是同时会在销售的时候标明原材料,到时候让大家自己选,不过烤鹅腿的价格肯定要高一些。
律师说法:
“鹅腿阿姨”并不是只能卖鹅腿
但必须对消费者明示
6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针对此事采访部分律师。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认为,“鹅腿阿姨”中“鹅腿”二字不是姓氏,与“张阿姨炒饭”“李阿姨炒饼”有明显不同,其指代是明确的食材——鹅腿。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会认为专卖鹅腿,或以鹅腿为主打菜,或者与鹅腿有一定联系或者渊源。
吴迪说,叫“鹅腿阿姨”并不是只能卖鹅腿,不能卖鸭腿或其他商品,但是要对消费者进行明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主要成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吴迪说,“鹅腿阿姨”应向消费者明示,告知真实情况,否则可能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如果在经营过程中被认定存在虚假广告行为,则涉嫌违反《广告法》。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认为,这类纠纷的根源在于,消费者在消费时往往缺乏有效判断实际原材料的能力,商家的“名称约定俗成”说法容易被滥用。建议消费者每一次消费后保存好支付记录、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这些都将成为未来维权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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