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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客户端1小时前
6月8日,游客罗某某、幸某某二人无视相关禁令,从松潘县川主寺镇徒步穿越,擅自进入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海区域,从事非法穿越活动。

▲6月5日,四川九寨沟,游客在诺日朗瀑布旁打卡拍照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田嘉硕 摄影 图据视觉中国
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核心区严禁人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同时,九寨沟县人民政府与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在九寨沟县域内擅自开展徒步、穿越等户外活动的公告》也明确要求,未经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进入九寨沟县域内未开发、未开放区域。
罗某某、幸某某的行为不仅破坏了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也扰乱了九寨沟景区的正常管理秩序。目前,二人已被依法移交至九寨沟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其给予了行政处罚。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再次郑重提醒:九寨沟全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开展非法登山、徒步、穿越等户外活动。广大游客和群众务必提高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景区管理规定,敬畏自然、珍爱生命,切勿以身试险。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明平
编辑 杨珒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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