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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柿互动客户端1小时前
今天,@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对新氧医美对马思纯的微信稿件炮制“讣告式”标题启动维权诉讼程序。
2026年6月12日,马思纯女士(下称:委托人)委托本律师事务所针对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之认证、运营主体启动人格权(名誉权、肖像权)维权诉讼程序。
根据委托人向本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证据,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为了博人眼球、流量变现,恶意将委托人在采访中的文学隐喻表达掐头去尾、恶意篡改,炮制“讣告式”标题,已涉嫌构成对委托人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文中还使用了委托人多张肖像图片,配以大量商业广告语,利用委托人的名义、形象推广医美产品,已涉嫌构成对委托人肖像权的侵害。
本律师事务所已受托将上述账号的认证、运营主体起诉至法院,要求相关主体向委托人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法律责任。现已完成立案材料的递交工作。
除上述案件外,本律师事务所已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持续关注网络动态,将针对具有严重侵权情节的主体进一步取证、诉讼,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就在刚刚,新氧医美在社交平台发文,因文章标题严重不当一事,向马思纯和她的家人、粉丝以及全体网友郑重道歉。

关于我司公众号文章标题严重不当的致歉声明
6月11日,“新氧”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马思纯,享年37岁》。文章标题引用自马思纯女士此前一次公开采访中“为自己写讣告”的人生思考环节,但标题脱离语境、用词严重失当,造成了歧义,对她本人和家人构成严重冒犯,也惊扰、误导了她的粉丝和广大网友。
我们向马思纯女士郑重道歉,向她的家人和粉丝道歉,向所有被这个标题惊扰的朋友道歉。对不起。一个如此不妥的标题能够通过流程对外发布,说明我们的审核机制出现漏洞,主要责任在管理层。
我们己经并将继续落实以下事项:
一、涉事文章已第一时间删除,并已排查全平台历史内容;
二、全面升级标题及内容多级审核机制:
三、公司己启动内部复盘与追责。
马思纯女士在那次采访中坦诚分享了对生命的思考,这份坦诚理应被认真、体面地对待,我们的标题辜负了它,这是我们最需要反省的地方。
再次致歉。


橙柿记者搜索了新氧的微信公众号,此文章已经删除。
这并不是该账号第一次发布不当言论。此前分别对 林志玲、袁莉、毛晓彤、徐冬冬、张哲轩等进行致歉。

该公众号的认证企业 为“海南一线大咖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多次因名誉权纠纷、肖像权纠纷等被起诉。
马思纯,1988年出生于安徽省,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代表作有《左耳》《七月与安生》《荞麦疯长》等。

责任编辑:陈筱妍
审核:毛迪 王晨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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