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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新闻客户端1小时前
国家卫健委于2005年发布《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后,时隔21年首次进行实质性修订。其中最核心的变化就是,今后医生外出会诊的“飞刀费”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并依法纳税,“飞刀费”乱象有望终结。
何谓“飞刀”?它指的是大医院专家利用非工作时间,到基层或外地医院为特定患者手术、治疗。这种“飞刀”方式,既可以让特定患者在基层医院接受知名专家的手术诊疗,也有助于提升基层医院的诊疗水平。
但问题出在收费环节,按照2005年的旧规,明确会诊费按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但对于费用如何分配到医生个人、分配标准是什么,仅明确,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何谓“合理”,标准不一。
现实中,有业界人士指出,专家外出会诊费用“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且费用收取流程也往往存在瑕疵,“会诊费用绕过会诊医疗机构正规收费系统、直接支付给医师本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于是,“会诊费交医院、红包给个人”就成了行业内多年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但这种“潜规则”隐患重重。一方面,医生私下收取现金,不仅涉嫌逃税,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由于缺乏有效凭证,医患双方维权都面临举证困难。近年来,患者术后不满意就举报医生收“红包”的案例屡见不鲜。另一方面,这笔费用本身难以开出合规发票,让原本合理的医疗行为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
这次新规带来了几个重要改变。
首先是报酬分配“制度化”。新规要求,会诊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师外出会诊费用分配制度,按照制度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并依法纳税。同时明确规定,会诊报酬应当体现医师的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
其次是监管责任“双压实”。新规不仅要求医生依法纳税,还明确了对派出医院和邀请医院双方的监管责任。如果医疗机构疏于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当然,任何新规的落地都不会一蹴而就。新规要求医院建立分配制度,但没有明确分配比例和制定规则。如果医院内部的分配不透明、合规报酬远低于市场预期,那么医生是否还会选择外出会诊?这确实是一个问号。
但无论如何,这次修订迈出了关键一步。正如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所说,新规的核心就是要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在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调动其积极性的同时,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同时,强调医疗机构的自我管理责任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整个医疗体系的健康、有序运行,让患者的每一分钱都花得明明白白。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策划/刘丹 覃淋
文/岳端
主播/汪林静
视频/贺琰竹
编辑 王小婷 张婷
二审 李劼
三审 覃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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