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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Plus客户端1小时前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涉及跨国走私毒品、贩卖新型毒品、利用实验室制毒、非法贩卖麻精药品、制售掺毒饮品等案件,体现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对毒品犯罪全链条打击、零容忍严惩的坚定决心,以及深度参与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的司法担当。
广东法院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针对毒品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新型毒品迭代更新快等新的毒情形势,开展“净源2026”禁毒专项行动,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危害农村地区及涉黑恶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不断强化案件精准定罪量刑和类案裁判规则统一,健全司法建议跟踪反馈和落实整改的闭环机制,推动前端治理落地见效。202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287件,收案数同比下降14%,重刑率上升5%,涉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案件数同比下降39%,毒品犯罪打击治理成效显著,毒情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这批案例中,有一起广东法院依法严惩利用实验室非法制造依托咪酯犯罪。2024年3月至10月,被告人王某、林某为了获利,利用王某在公司实验室工作便利,伙同他人制造用于吸食的毒品依托咪酯。被告人王某、林某归案后,公安机关在林某住处及王某工作实验室扣押142个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重112.89克,依托咪酯平均含量为18.07%),灰白色晶体(重96.05克,依托咪酯含量70.5%)。
本案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一审,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林某制造毒品依托咪酯,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制造毒品罪。据此,依法对二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财产刑。
法官介绍,该案被告人王某作为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滥用工作单位的实验室场地、仪器设备,将本应用于合法生产科研的实验室作为制毒场地,犯罪手法更加隐蔽。人民法院针对本案审理中发现的该企业实验室在易制毒化学品和设备、场所监管、污水监测处理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从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废弃物成分识别监测机制,加强涉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向有关监管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确保易制毒管控“零漏洞”。该案体现人民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制发司法建议为抓手,促推新型毒品问题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南方+记者 杜玮淦
通讯员 曾洁赟 刘新卫 马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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