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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客户端1小时前
近日,有市民反映,市区部分临街道路停车位存在被沿街商家私自占用现象。部分商家通过停放“僵尸车”、摆放路障、停放电动车及三轮车等方式霸占道路停车位,甚至私自设置标注“月租车位,严禁停车”的路障立牌,阻碍市民正常停车。
道路停车位真的能按月出租吗?交了钱就能固定某一个道路停车位?连日来,记者走访了银海大道、那洪大道、科园大道等部分道路,一探究竟。

私自设置的“月租车位,严禁停车”路障标识。记者 卢丽婷 摄

被霸占的道路停车位。记者 卢丽婷 摄
实地走访:短距离内多处泊位被占
南宁部分市政道路上的停车位,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供车辆临时停放并实行收费管理的公共资源。近日,记者沿街探访发现,在那洪大道沿街店铺,有商家使用锥桶、石墩等沿道路停车位边线摆放,将车位与公共道路隔开;在科园大道,有的道路停车位长期停放着“僵尸车”,市民想要临时停放却无可奈何。

私自设置的路障。记者 卢丽婷 摄
而在银海大道,公共车位被占的现象更为严重,仅短短一两公里的范围内,就有十余处道路停车位被“花式”占用。
记者在银海大道看到,一家电动车修理铺门前的道路停车位内,横放着一辆废旧电动车与一辆老旧三轮车,车辆外壳积满灰尘,轮胎出现瘪陷,明显已长期停放;另一家品牌电动车销售门店则将多款待售电动车整齐摆放在道路停车位内,把道路停车位变成了车辆展台;部分沿街酒店、商铺定制了印有“月租车位,严禁停车”的立式标牌,竖立在车位内。

街面停车位遭“花式霸占”。记者 卢丽婷 摄
“绕着这段路转了两三圈,老远看着有空位,开过去才发现被东西挡着,根本停不了。”市民陈女士驱车到附近办事,十多分钟都没能找到可用车位。她表示:“用‘僵尸车’、杂物长时间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就是为了自己的便利不顾其他人,公共资源不该变成私人地盘。”不少途经车主都反映,商铺占位,让本就紧张的路边车位更加难找。
商家说辞:误以为办月卡即可固定车位
这些“月租车位”的牌子从何而来?商家们各有说辞。
银海大道一家电动车销售门店的工作人员称,门店长期占用门前一个道路停车位摆放展车。“找负责这段的收费员,按照区域划分,每个月交200块,就能固定这个车位。”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按这个方式缴费已有一段时间,遇到执法人员巡查时暂时收回展品即可。
某酒店工作人员则解释:“酒店自有内部停车场,占用门前车位主要是方便住客临时上下。为了方便就设放了个锥桶写了‘月租车位’。”该工作人员同样称,自己已办理月卡,虽然不一定能固定车位,但酒店24小时有人值守,门前道路车位放些物品占位、有人照看,基本不会被其他车辆停放。
还有一名在道路停车位上摆摊的经营者表示,道路停车位设在店铺前方,即便隔着几米的人行道,也觉得影响店面客流。“我租了车位在这里摆摊,顾客来往买东西方便。”
管理方回应:月卡并不对应固定车位
那么,道路停车位真的能按月出租吗?商家口中“缴费可固定车位”的说法是怎么回事?为此,记者采访了道路停车位运营管理单位南宁静态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柏雄晖。
“首先要明确,我们没有固定的月租车位。”柏雄晖介绍,公司有推出车辆停车月卡优惠服务,即一辆车办理月卡后,可在指定区域内的道路停车位停放,但不对应任何固定车位。“只要是限定区域内的空余道路停车位都可以停,先到先得。”
《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依法设置的道路停车位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道路停车位经营者可区分付费方式等制定相应优惠措施,鼓励车辆停放者主动自助缴费。柏雄晖介绍,目前南宁道路停车位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而优惠推出的停车月卡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区域划分沿用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类别。
“月卡只绑定车牌,不绑定车位。商家用物品、两轮车占用道路停车位,本身就是不合规的。”柏雄晖进一步解释,比如办理一类区域停车月卡的车主,可在一类区域划分范围内的道路停车位停放,但没有专属的固定车位一说。
针对“扫码给收费员就能办月卡、固定车位”的说法,柏雄晖明确否认:“我们没有线下向收费员缴费的渠道。去年公司更换了新的收费系统,市民直接在‘邕城畅行’小程序上就能自主办理月卡,还能查看月卡适用的具体路段。”
柏雄晖表示,日常巡检中发现道路停车位被占用,收费员会先口头劝导,劝导无效的,会同步反馈给社区、街道、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及市公安局交管部门,联合介入处置。“根据《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道路停车位的增设与撤除由交管部门负责,我们负责运营和管理。接下来我们会配合执法部门,持续反馈道路停车位占用情况,联动做好相关工作。”
现场执法:相关部门清整私占泊位
6月23日,记者将该现象反馈给相关部门。当天,接到市民投诉与记者反馈后,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良庆大队迅速行动,展开核查。6月26日,该大队以银海大道为重点路段,开展私占泊位专项清整行动。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良庆大队迅速行动,以银海大道为重点开展专项清整行动。记者 卢丽婷 摄
根据《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道路停车位实行分类区域定价,连续停放跨日的,每一自然日计收一次停放服务费。在限时停车位不得超过标明的时间停放;在没有限时标志、标线的停车位,需按停车标价牌提示文明规范停车。
整治现场,执法人员沿银海大道辅道逐户排查,对商家私自摆放的锥桶、立牌、杂物逐一清理,对连续停放超过停车标价牌标明时间的车辆逐一登记,联系车主发送违法停车提示,通知其尽快驶离。面对商户,执法人员现场讲解相关法规,明确道路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圈占,并逐一告知整改要求。

执法人员对连续停放超过停车标价牌标明时间的车辆逐一登记,通知其尽快驶离。记者 卢丽婷 摄

执法人员现场讲法,逐一告知整改要求。记者 卢丽婷 摄

商户正在进行整改。记者 卢丽婷 摄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回应民生诉求,在整治中以教育引导为主,让商家明确违规边界,主动配合整改。”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良庆大队指导员卢荫航表示,经现场宣教,涉事商家均当场配合整改。有的将占道的电动车、三轮车推回店内,有的收起锥桶和标识牌,还有商家拿出工具,拆除了占用道路停车位的固定物品。当天整治行动结束后,银海大道沿线被占用的道路停车位恢复原状,重新对社会车辆开放。
后续监管:保持常态化巡查管控
记者了解到,针对道路停车位私占行为,南宁已有明确的法规依据与处罚标准。《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车位锁、专用牌等妨碍道路停车位正常使用的障碍物;第四十九条明确,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设置车位锁、专用牌等妨碍道路停车位正常使用的障碍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权限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每车位每日三百元罚款;逾期不履行的,依法实施代履行。
卢荫航表示,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大对银海大道等重点路段擅自占用道路停车位现象的巡查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南宁交警同时提醒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擅自占用道路停车位,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停车资源和道路通行环境。
“相关部门出手整治,让道路公共停车位还于民,确实解决了实际问题。”市民李女士得知整治结果后表示,“道路停车位本就是给大家用的,整治后找车位方便了很多。”
记者:卢丽婷 文/图
编辑:曾艳
责任编辑:李斯维
值班编审: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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