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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客户端1小时前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苏璐萍报道)日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在全区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行动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四级质控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规范管理延伸,区地、县乡逐步缩小城乡医疗服务质量差距,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安全、规范的基本医疗服务。
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今年底前,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较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率先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年底前,其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村卫生室全部纳入质量管理体系;2028年底前,全区基本建立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常态化运行。
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基层用药、输液安全、急救能力等问题,行动提出了十项具体任务。门诊方面,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要求医师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提升诊疗记录的完整性和及时性;用药方面,明确“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原则,规范抗菌药物使用,同时打破“一品两规”限制,推动常见病、慢性病药品下沉至村卫生室;急诊急救方面,加强胸痛、卒中救治单元的急救能力建设,强化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信息衔接,确保急危重症患者能得到初步救治并及时转诊;住院和手术方面,严格落实三级查房、手术安全核查等制度,规范诊疗行为;院感防控方面,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提升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和消毒灭菌合格率。
为确保措施落地,城市医疗集团和医共体牵头医院将对所辖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负总责,二三级医院专家定期下沉基层带教,重点加强全科、急诊、中医、检验、护理等岗位人才培养。
责任编辑:高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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