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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1小时前
近期央视曝光多款滴眼液违规营销、资质不符等市场乱象,引发大众对眼部护理产品安全的广泛关注。7月6日,记者走访调查北京线下实体药店和主流线上销售平台发现,线下药店管理较为规范,未发现药品区销售非国药准字批号产品现象;而反观线上平台,虽然目前已搜不到曝光的违规产品,但仍存在部分以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产品获批的滴眼液,这类产品普遍存在超适应症擦边营销,靠文字游戏、话术回避等误导消费者的乱象。
7月6日,记者随机走访了位于北京朝阳区的四家线下药店。在店内单独划分出的非处方滴眼液专区,记者看到,每家药店货架上基本都摆放有十余款主流滴眼液产品。记者逐款核对产品外包装批准文号发现,所有在售滴眼液均清晰印有国药准字正规药品批号,全程未发现消字号、妆字号、健字号等非药品品类混放售卖的情况。
记者在一家药店向店员咨询针对飞蚊症的药品,店员告知,目前获批可针对性治疗该症状的国药准字滴眼液为氨碘肽滴眼液,属于处方药,记者在该产品包装盒上的适应症一栏看到,其清晰标注“可用于玻璃体浑浊等眼病治疗”。这位店员告诉记者,店内有着严格的进货查验制度,所有上架滴眼药品必须核验完整药品资质、注册证书,非国药准字的护理类产品不允许放置在药品专区销售,从源头规避资质混淆问题。

而对比线下门店相对规范的经营现状,线上电商平台却存在着越线营销的销售乱象。记者以“飞蚊症专用滴眼液”为关键词在线上平台检索,搜索结果靠前的多款主推商品,资质五花八门,暗藏不少宣传陷阱。
在一家电商平台,一款题为“德国医用飞蚊症专用滴眼液、玻璃体混浊眼药水”的产品位于搜索后的首位。点开商品详情页,整版图文反复渲染,适用人群直指飞蚊症患者,页面称专门适配眼球浑浊、视物模糊、大量黑影等人群,并堆砌大量营销噱头,宣称产品“源自德国实验室研发、搭载专利小分子技术、秒杀市面上99%滴眼液”等。记者随即通过在线对话框咨询店铺客服,询问这款宣称专治飞蚊症的滴眼液对应的国药准字批号,但客服却回答这款产品并无国药准字药品备案,为健字号备案产品。根据相关法规,健字号仅属于保健食品,严禁宣传治疗疾病,商家却将其包装成专治飞蚊症的医用滴眼液售卖。

在另一家电商平台,多款排名靠前的商品备案资质为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一款排名靠前的产品备案为一类医疗器械,官方说明书标注的适应症为“仅用于体表完整皮肤的局部降温”,与玻璃体浑浊、飞蚊症毫无关联;另一款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产品,适应症为“缓解干眼症引起的眼干、眼涩、眼痒、眼胀、酸痛、红肿、视疲劳、视物模糊等眼部不适症状”,并未包含“玻璃体浑浊”这一适应症。记者注意到,部分商家在商品宣传页面打出“改善飞纹”“治疗飞蚊”等字样,通过文字游戏达到擦边宣传治疗飞蚊症的目的。而记者咨询客服商品是否正规有效时,客服往往避重就轻,不提及产品适应症,而是强调产品持有正规医疗器械批号。

针对国药准字药品与医疗器械护眼产品的核心区别,记者采访了一位医药行业业内人士进行解读。这位业内人士表示,带有国药准字批号的滴眼液属于药品,经严格药理临床试验验证,具备明确治疗功效,说明书标注的适应症均经过药监部门审批;而医疗器械护眼液仅能产生物理保湿、降温等基础物理作用,不存在药物治疗效果,即便生产标准达到医疗级,宣传范围也必须严格限定在注册备案的适应症之内,超出备案范围宣传疗效,全部属于违规擦边营销。此外,消字号属于消毒类用品、妆字号属于化妆类用品、健字号属于保健食品,均不能标榜药物治疗功效进行宣传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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