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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1小时前

“节假日加班费该怎么算”“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如何维权”“无故被优化怎么办”……身在职场的你,是否也曾遇到过劳动纠纷?北京法院上线劳动纠纷普法短视频栏目《劳争“肖”消乐》,每期一个劳争法律知识点,专业法官以情景对话方式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能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共促劳动争议“消消乐”。本期带来“劳动者遭遇工伤该怎么办?”
法官提示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职责,如果对认定和鉴定不服,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对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工伤认定的主要法定情形规定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包括应当认定工伤、视同工伤及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全部费用;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既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对用人单位风险的分担。
供稿:北京朝阳法院
出镜干警:肖唯 武鑫蓉 袁翾 马新宇
策划统筹:徐鹏俐
视频:曹璐 尚涵霄 麦浩敏
编辑:尚涵霄 肖飞
审核: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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