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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客户端4小时前
7月13日
石家庄、保定、廊坊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别发布通知
明确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石家庄




保定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全市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调整时间
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办理时间为2026年7月1日—9月30日。超过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功能。
二、缴存基数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三、缴存基数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我市2026年1月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缴存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
四、缴存基数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标准
1.在职职工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5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额。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保定市(不含定州市、雄安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7375元(即月平均工资8115元),确定2026年度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4345元;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2025〕137号)和《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保人社发〔2026〕1号)规定,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清苑区、满城区、徐水区、涿州市、白沟新城、高碑店市、安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80元,高阳县、定兴县、望都县、博野县、顺平县、唐县、阜平县、涞源县、涞水县、曲阳县、易县、蠡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灵活就业人员2026年度缴存基数根据其自主选择的相应档次按照2025年保定市(不含定州市、雄安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115元标准,于2026年7月1日自动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月缴存额扣划缴存资金。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调整缴存基数档次,应在缴存2026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前到所属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
(二)缴存比例
1.缴存单位按规定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2.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
五、有关要求
各缴存单位要确保缴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缴存基数调整后,各缴存单位要将调整情况及时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同时,缴存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时,应对职工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如有错误,请及时变更。
六、办理方式
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清册(纸质版及电子版)到所属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和业务经办网点办理,也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归集网厅自行办理。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3日
廊坊

来源|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赵少甫、赵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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