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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客户端3小时前
7月21日18时,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水文中心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预报7月21日20时至7月22日20时,贵港市,玉林市,南宁市横州市,桂林市阳朔县、荔浦市,梧州市藤县、蒙山县,钦州市浦北县,崇左市扶绥县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黄色预警)。
针对本次预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社会公众应及时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谨慎前往地质灾害预警区域。
黄色预警区内,县级责任人应根据雨情、险情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各有关单位注意防范。乡镇责任人应核查群测群防网络运转情况,深入重点区域巡查排查。村级责任人应叫应到户到人,组织明显变形区域群众按预案要求转移到避险安置点。群测群防员应加强巡查监测。黄色预警区内地质灾害受威胁人员要随时关注预警信息变化,当灾害点或风险区出现异常时,要迅速撤离。
蓝色预警时,各级防灾责任人需关注雨情、风险区、灾害点情况,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处置。
桂南、桂东及桂北局部地区降雨较为集中,请社会公众注意做好防御工作。非预警区内的灾害点或风险区出现异常时,要及时撤离。
桂南、桂东及桂北地区地质环境条件较为复杂,岩土体风化程度高,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应加强山区切坡建房、工程场区、临建宿舍、施工道路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
记者:黎兆齐
编辑:韦玮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农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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