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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新闻客户端1小时前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22日讯 《关于青岛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及其他线路部分车站标准站名的公告》日前在青岛政务网发布。



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关于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青岛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及其他线路部分车站标准站名已经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并报市民政局备案,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名称。(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责任编辑:王逸群
(作者:周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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