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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闻客户端1小时前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桢璐)7月24日,记者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主要采取协议扣缴模式,缴存扣款日期通常设定为每月16日、23日。
按照要求,灵活就业人员需依照缴存协议,在缴存日期到来前,将足额缴存资金存入签约的银行一类储蓄卡。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缴存人选定的按月汇缴或按年预缴模式,从绑定银行卡内划扣资金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不足将无法完成扣款。
如遇到银行卡余额不足、卡号更换、月缴存金额调整等情况,造成当月16日首次扣缴失败,系统将在23日发起二次扣缴;当月资金已经成功汇缴的账户,不再进行重复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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