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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壹点客户端54分钟前
在二手车交易日益活跃的当下,里程数作为判断车辆价值与损耗的核心指标,直接左右着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然而,个别消费者在购买车辆后却发现车辆里程表早已被“动手脚”,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近日,伊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二手车里程表读数严重失实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介绍
2025年初,购车人小王与本地某二手车经销商签订《二手车销售合同》,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合同明确约定:交车时,车辆里程表读数为9万公里。
然而,购车仅4个月后,小王通过该品牌4S店的后台系统发现,早在2024年,该车在进厂维修时的实际里程便已突破12万公里。小王认为,商家作为专业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并篡改车辆里程,构成了消费欺诈。
在与二手车经销商多次协商退赔无果后,小王诉至法院,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解除《二手车销售合同》,要求商家退还购车款12万元;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6万元。面对指控,二手车商家辩称,其在收购该车时,前任车主告知的里程即为9万公里,交易时也向小王展示了当时的表显数据,自己对里程曾被更改的事实“并不知情”,且小王未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系商家本人实施了篡改行为,故拒绝承担欺诈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商家是否构成欺诈。根据证据规则,虽然小王难以直接举证证明篡改行为系商家亲自实施,但商家作为专业的二手车经营主体,具备高于普通消费者的车辆信息核查能力与注意义务。其在收购车辆时未尽到审慎的核验义务,即向消费者作出明确的低里程承诺,该行为本身已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造成实质性影响。考虑到直接认定欺诈所需的高度盖然性标准以及双方举证能力的现实差距,为实质性化解矛盾、避免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向双方展开深入的释法明理工作。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签订的《二手车销售合同》,小王将车辆退回给二手车经销商,商家一次性向小王支付车款及补偿款等各项费用共计13万元,双方纠纷就此一次性了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法官提醒
法官在此提醒,本案虽以调解方式结案,但其折射出二手车交易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经营者而言,诚信经营是底线,审慎核验是义务。唯有建立完善的车辆检测和溯源体系,如实披露车况,才是长久经营之道。本案中,商家虽坚称“不知情”,但在法律上难以完全免责。如果仅凭“前任车主怎么说”就轻率地向消费者作出承诺,一旦车况与承诺不符,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意义上的“诈骗”,也极易在民事上被认定为违约甚至欺诈,面临“退一赔三”的巨额赔偿风险。
对于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建议考虑以下几点:首先,购车时务必要求将里程数、车况承诺等核心信息白纸黑字写入合同。其次,建议在购车前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全面检测,并查询保险理赔记录。最后,一旦发现里程异常,应立即通过公证取证、保全网络平台信息等方式固定证据。

作者:高金燕、张尧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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