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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客户端1小时前
8月14日,《银川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方案》正式实施。银川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组建联合执法小组,深入社会、医院、公园、商圈等停车场,检查停车场经营单位在定价牌更换、后台电子收费系统调整等方面,是否落实到位,并督促按照新规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8月14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
即日起,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德胜片区、永宁望远片区范围内各类停车设施,实行区域化、时段化、差别化收费机制。新的停车收费办法使短时停车优惠明显,由过去两小时计费调整为3小时,前半小时免费,后每半小时为计费区间,收费更精细化。群众办事类和文化体育类停车设施也更优惠。针对停车难区域,通过价格杠杆调节车位流通速度,缓解停车难。
银川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停车费调整最大的受益群体就是日常购物、办事、接送孩子等短时停车车主。过去,在A类商业区地面停车场,2小时内免费30分钟后,只要超过1分钟,就要交4元;现在,3小时内按照每半个小时时段计费,前半个小时免费,计费更加精准,也更加公平。
另外,《方案》停车收费分类更加精细,把群众办事类和文化体育类停车设施单独列出,3小时内按半小时计费时段收费0.25元,3小时内缴停车费1.25元,比过去收费优惠0.75元。
为确保新的停车方案如期执行,银川顺泊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早行动。“我们共有297处停车场,从8月10日开始更换收费公示牌,截至12日已更换310块。同时于13日上午安排专人调整电子系统上新的收费标准,截至14日零时,297处停车场全部调整为新的收费标准,确保14日全部执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该公司副经理贾春生介绍。
8月14日起,如果市民发现有停车场没有执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可以直接打12345进行投诉,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将快速反应,对于多收的费用责令停车场经营者退还费用,拒不改正者将进行立案查处,确保新的停车收费标准落到实处。(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张艳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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