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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1小时前
山东聊城“疑因幻听持刀行凶致2死1伤”案一审开庭,检方建议死刑立即执行
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张鹏翔)9月7日,曾引发广泛关注的山东聊城男子刘某某疑因幻听持刀行凶致2死1伤案,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刘某某提起公诉。当日12时许庭审结束,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起诉书显示,本案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害人刘某华、刘某、刘现为系同村村民。刘现为系刘某华长子,刘某系其次子。刘某某与刘现为系对门邻居。
2025年10月23日19时许,刘某华为其母亲过十周年忌日,请戏班子在刘现为家胡同南头搭建舞台表演节目。20时40分许,戏班子主持人让观众鼓掌欢迎,刘某某因幻听认为表演人员辱骂其母亲,遂与主持人发生争执,后被其三哥刘某林推离现场。随后,刘某与父亲刘某华、哥哥刘现为一起去找刘某某。双方在胡同相遇并发生争执,刘某某持刀连续捅刺刘某、刘现为、刘某华,致刘某当场死亡、刘某华经抢救无效死亡、刘现为受伤。村民报警后,刘某某在家中被民警控制。
案发后,警方对刘某某进行了两次精神鉴定,结论均为患有精神分裂症,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精神鉴定报告显示,刘某某2014年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刑,2016年出狱后出现精神异常,2020年曾在当地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出院后未坚持服药。

被害人方代理律师王文广透露,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不认可故意杀人罪,认为是故意伤害致死,并辩称自己是自首。王文广表示,可以从轻不等于应当从轻。公诉机关认为,精神疾病鉴定结果不足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当庭建议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受害人刘现为在庭审后表示,刘某某庭审时没有道歉,讲话正常,思维清晰。刘现为称,他在庭上第一次看到了刘某某家中的监控画面,“刘某某作案后思路很清晰,他给他媳妇说‘我闯祸了’”。刘现为认为,精神分裂不能成为减轻刑罚的理由,希望法院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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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平海
张鹏翔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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