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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岁老人在养老院遭同房间67岁老人殴打?江西南昌通报:两名老人伤情平稳,涉事养老院被责令整改
9月16日,江西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
情况通报
针对我区民办养老机构优年生活养老院发生同住老人冲突事件,我区第一时间成立由民政、公安、卫健、属地镇(处)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6年8月31日20时52分,该院护理员巡查时发现吕某某(男,1936年9月出生)、赵某某(男,1957年8月出生)两人受伤。院方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步告知涉事双方家属。22时08分,吕某某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受理调查。经治疗,两名老人伤情平稳。9月10日,经医院和家属同意,养老院已将吕某某接回,继续开展照料护理。目前,吕某某身体恢复情况良好。赵某某已由家属接回家中照料,身体恢复正常。
事件发生后,我区民政部门已对优年生活养老院进行约谈并责令立即整改,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下一步,我区将再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排查,压实养老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调查组
2026年9月16日
此前报道
近日,江西南昌的黄先生向澎湃新闻反映,8月31日晚,自己89岁的岳父吕某在江西南昌市高新区优年养老院居住期间,遭到同房间67岁的赵某殴打,家属质疑养老院安排存在安全隐患。
涉事另一方老人赵某的家属称,自家老人也有受伤,并且已经给了对方家属1万元,老人以前未出现和他人发生冲突的情况,目前已被劝返回家。
9月14日,优年养老院综合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初步了解到两位老人是“互相打的”,目前养老院已承担吕某的部分医药费及全部护理费,并愿意积极承担相应责任。

家属提供的老人在医院的照片
黄先生表示事件发生后,赵某家属曾向他们提供一份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赵某于2025年6月6日被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确定其姐姐赵某为其监护人。判决书提到,申请人赵某的姐姐表示,赵某自幼患脑炎后遗症,智力低下,文盲,口齿不清,没有完整表达能力,也无独立生活的能力。
9月15日,优年养老院院长刘璞告诉澎湃新闻,此前为老人吕某更换房间时,已征得家属同意。他表示,养老院多位老人均属于失能或失智状态,且此前赵某从未与其他人发生过冲突。他表示,养老院有明确规定不能接收精神病患者,赵某不存在精神问题。
来源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调查组、澎湃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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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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