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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客户端1小时前
近日,南宁市民姚女士反映,笙动健身私人会所皇冠店(以下简称笙动健身)未提前告知会员就撤场。她申请退款时,商家提出要扣除30%“提成及手续费”。姚女士对此不认可,在社交平台发帖维权后,商家提出“只要删帖就全额退款”,但承诺未落实,双方陷入僵持。
姚女士介绍,今年6月,她在笙动健身办理游泳季卡,后升级办理年卡,缴费5200元。不久,笙动健身皇冠店撤场,商家未提前通知会员,同期在甲叁号院开设新门店。

笙动甲叁号院店门口。
因笙动健身发生经营变动,姚女士担心卡内权益无法保障,于是申请退费。经姚女士核算,卡内尚有3000多元余额。她与笙动店长陈先生协商退费,陈先生给出方案:转至甲叁号院店可继续使用会员卡;若申请退费,则扣除30%“提成及手续费”,仅退还2100元。

姚女士填写的笙动健身会所会员卡申请表。
姚女士说,当初办卡签约时,工作人员没有提示、讲解合同内“会员单方解约需支付30%违约补偿金”的条款;她虽然在合同上签了字,但签约时没有看到相关合同内容,直到此次纠纷发生,陈先生才把合同发给她。姚女士不认可该扣费方案,随后在社交平台发帖维权。
双方此前多次协商退费。姚女士与陈先生聊天记录显示,陈先生最初提出扣30%“提成及手续费”,仅退2100元;后提出删除网上维权帖子即可退款,陈先生还提出个人担保。

姚女士与店长陈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受访者供图
姚女士说,她曾按要求删帖,但对方没有履约,自己只能再次发帖。
10月15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来到笙动甲叁号院店,前台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该纠纷,店长陈先生不在店,建议记者直接联系他进行核实。

姚女士支付会员年卡部分费用的凭证。
15日下午,记者致电陈先生。他表示,可全额退款,但前提是姚女士撤掉社交平台帖子及全部线上投诉,姚女士已同意。记者询问退款是否已经拨付,对方答复款项将于当天处理完毕。
17日,姚女士向记者反馈,并未收到退款。陈先生依旧提出要先删帖才退款,她提出隐藏帖子、相关部门到场调解转账的方案,遭到对方拒绝。记者再次联系陈先生核实,截至发稿没有收到回复。
针对此事,广东深宝(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麒翔分析认为,这30%扣费条款大概率无效。如果签约时商家未出示合同、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该格式条款可以不成为合同内容。协商沟通中,商家称这笔费用为“提成及手续费”,和合同标注的“违约金”名目不一致,扣费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此外,若商家将删除网帖作为退款前提,属于附加不合理条件。退款是合同解除后的法定义务,不能和消费者的维权行为捆绑。消费者享有对消费事件客观陈述、监督评价的权利;只要发帖内容没有捏造、诽谤,一般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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