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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1小时前
据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息,近日,广东汕尾同一天内接连有多名群众举报,有人冒充消防工作人员,以消防检查、设施年检、灭火器检修更换等名义进入沿街商铺,高价推销消防器材,存在诈骗误导消费的情况。目前,事件已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10月13日10时30分许,有不明身份人员驾驶面包车来到某保健店,自称消防检查人员,查看灭火器后称其过期失效,要求店主当场向其购买器材,交易金额340元,并开具虚假发票,收款后随即离开。
同一天,某理疗店也遭遇类似骗局,不明身份人员分两次、换不同服装上门,9时首次进店查看器材后离开,13时38分再次登门,谎称灭火器过期,要求视频联系老板现场购买,未成交后竟添加员工微信持续催购。
另有市民反映,两名未出示执法证件、身穿蓝色制服的人员上门,谎称灭火器不合规,要求在其指定地点购买,并称别处购买会封店,疑似冒充消防人员推销器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则明确,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提醒,消防救援部门绝不会以各类消防工作名义推销消防产品、指定购买渠道或收取任何费用。各位商铺老板及工作人员应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言辞。
如发现可疑人员,可要求其出示有关证件,及时与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取得联系核实身份真伪,并收集好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相关线索配合破案。
真消防查隐患,假消防卖器材,穿制服的不一定是消防员,但开口推销的,一定不是。
编辑 刘彦 审核 梁松滔 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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