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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
三门峡市湖滨区某高层住宅小区
一居民家中起火
当消防车赶到小区时
发现消防车通道
被违规停放的私家车辆占用
消防车无法正常驶入
消防员只能携带装备
徒步进入火场展开扑救
所幸处置及时
火势未蔓延至其他楼层
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后,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调查。经查,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的问题未及时制止和清理。街道办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违停车主个人均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豫豫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
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车通道=“生命通道”
须时刻保持畅通
各位车主们
切勿图一时方便
将爱车停在消防车通道上
否则将面临处罚
如遇占用
可拨打电话 12345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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