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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客户端1小时前
10月19日,南宁交警在大学东路与相思湖东路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重点对电动自行车搭载多人、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骑行者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玩手机等行为进行查处。行动中,民警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上午10时,记者在现场看到,民警在大学东路与相思湖东路路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仅半小时,就有多名驾驶人因违反交规被拦下:有的把头盔挂在车上却不佩戴;有的边骑车边刷手机;有的悬挂外地车号牌在南宁行驶;还有的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后座乘客远远看见民警便匆忙下车,企图躲避检查。


面对民警询问,违法驾驶人的理由也是各式各样:“天气太热了不想戴头盔。”“我只是想看一下手机信息。”“我不知道外地车牌不能在南宁行驶。”“我们也知道搭载多人不对,但想着离目的地不远,以为没事。”……执勤民警当场对违法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经过民警耐心劝导,违法驾驶人均表示认识到自身错误,今后不会再出现同类违法行为。


“今天我们共查处不戴头盔行为13起、开车玩手机6起、电动自行车超员16起。”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西乡塘二大队科园中队民警李稷鹏介绍,当天查处的违法行为中,共享电动自行车超员较为突出,民警已对相关驾驶人进行重点教育。此外,该路段周边高校较多,外地学生也较多,部分学生还不了解悬挂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南宁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道路行驶等规定,希望大家主动了解相关法规,做到安全守法出行。

南宁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时,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卡扣,确保头盔真正发挥保护作用;骑行途中不要手持接打电话、查看手机信息,以免分散注意力;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载人,切勿超员,更不要图方便挤乘共享电动自行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安顺畅出行。
记者:蓝梦
通讯员:杨婧
编辑:吴嘉兴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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