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2023-10-14 23:32
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家寺高速公路大队获悉,近日,该大队在民警在河口收费站查获一起“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离谱的是,男子驾驶的是营运车辆,车上满载运往4S店的新车。因潜在危害性更大,他将面临的处罚也更为严厉。
10月12日10时37分许,张家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商品运输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颜某身上散发着酒气,于是对驾驶人进行了呼气时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72mg/100ml。经查,颜某驾驶车辆为营运车辆,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原来,驾驶人颜某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吃饭时喝的酒,之后就回家睡觉了,第二天以为自己酒醒了就没事了,于是一早便从西固区新城港务区出发,准备驾车前往银川。
兰州公安交警张家寺高速公路大队供图
最终,驾驶人颜某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行驶,除了将面临15日拘留、5000元罚款的同时,还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这也意味着颜某将丢了自己的工作。
兰州公安交警提示:人醒≠酒醒,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因此,饮酒后24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或通过酒精检测为“未饮酒”后方可驾驶。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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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温雅
开心男孩
20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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