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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奔流新闻此前报道,1990年生于贵州织金县的杨妞花,1995年冬天被拐卖至河北邯郸,2021年辗转回家后,向警方报案追究人贩子的法律责任。在她报案后,贵阳警方于2022年6月将人贩子余华英抓获。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邯郸,换得了5000元报酬,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从1993年到2003年,余华英分别和龚显良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个个家庭因此破碎。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为害怕,她隐瞒身份,化身张芸,被判8年,后减刑3年,2009年获释。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后,余华英再次被捕。
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后,2023年11月28日案件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但未宣判。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将案件发回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文丨奔流新闻首席记者 张鹏翔 实习生 吕仁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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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秋燕
张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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