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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梳理总结缴存职工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对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政策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执行,其中,“商转组合贷”成为此次调整的一大亮点。
针对传统“商转公”业务缴存人自筹资金的压力,兰州公积金中心新增了贷款业务种类“商转组合贷”。办理传统的“商转公”业务时,若缴存人申请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偿清原商业购房贷款时,差额部分需要自筹资金向商业银行偿还。而“商转组合贷”的推出,则允许缴存人选择将差额部分继续以商业贷款形式保留,并正常偿还。这一改变实质上形成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有效缓解传统“商转公”业务缴存人自筹资金的压力与负担。
此外,兰州公积金中心还优化了“商转公”及组合贷款业务的申请主体范围。现在,除了兰州公积金中心的缴存人外,省内各市州(除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外)的公积金中心缴存人也可申请这些业务。同时,兰州公积金中心全面调整提前还款政策,取消办理次数和办理业务种类方面的限制。支持广大缴存人按照自身需求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近年来,兰州公积金中心多次积极主动优化使用政策,最大程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作用,截至11月25日,当年发放贷款9162笔,贷款金额43.1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576.42亿元,贷款余额258.05亿元。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李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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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秋燕
李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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