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1小时前
宁夏固原市张易镇派出所副所长踢打小学生事件,在官方通报副所长被撤销行政职务后,迎来场外“剧情反转”。据媒体报道,当地一家广告公司接到全国十多个网友的订单,要给被撤职副所长送锦旗。在该条新闻短视频评论区,网友跟评也几乎呈一边倒的态势,诸如“支持警察的做法,伸张正义”“打得好,支持王所长”“支持民警惩戒霸凌者”等,大意如此。
按照警情通报,被副所长踢打的六年级学生多次殴打同校三年级的两名学生,当天副所长带领辅警出警,在登记核实有关情况期间,该六年级学生自行离开,后来被找到时便发生了网传视频中的一幕。关于出警过程,没有更多的信息,也不知是否确有如网友所言的霸凌现象发生,但显然,男孩的态度或行为一定是让副所长觉得不可接受,以至于不顾自己执法者的身份,不计后果地直接对一个小学生动粗。而网络上对这位副所长的同情和声援,似乎也来自这样一个共情点:对校园霸凌零容忍!
校园霸凌是近年来日益突出的一个社会问题。我国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多部法律,来构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校园霸凌的法治体系,但鉴于霸凌行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以及监管不到位等多重因素,校园霸凌事件仍时有发生,有些甚至到了刑事犯罪的地步。预防和治理校园霸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合力共治,也需要公众监督。如果把它比作一道多选题,诸多选项中,明显错误的一项恰恰是警察貌似正义的“以暴制暴”,即便它能达到震慑的作用。
支持或赞成警察打小孩,其实和默许校园霸凌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我比你强大,就可以用暴力手段惩戒你,其背后的逻辑依然是恃强凌弱。其实还有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如果出于对某种社会现象的义愤而给执法者随意裁量权,你怎么知道执法者不会在某个时候以“越法”的方式来面对你、惩戒你?对校园霸凌深恶痛绝,不能成为支持警察违法的正当理由。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忘了,在现实生活中,在法律框架内,每个人的行为都是有边界的。回到这起事件,六年级小孩如果查实有霸凌行为,自然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教育惩戒。而副所长踢打小孩的行为,他自己也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这才是我们期待的公平正义。
文丨奔流新闻评论员 陈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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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平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