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客户端2小时前
近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该局查处的全区首例伪造资质认定证书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接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协助现场核查的函》,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西藏某研究所开展核查。经查,该机构取得了相关经营证照,但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相符,并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未向社会及企业出具任何形式的检验检测报告或有效期验证报告。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抽丝剥茧,对协助核查内容中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进行了调查了解,经调查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出具此有效期验证报告,其报告格式、人员签字方式均不属于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正式报告格式,同时,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有效期与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证书一致,但其名称不属于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经进一步调查,西藏某药业有限公司在办理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由吕某提供,包括有效期验证报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相关公示的证照等。经多方确认,吕某擅自“伪造、变造”西藏某研究所相关证照及“伪造、变造”西藏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资质认定证书及有效期验证报告,截止目前,吕某已失联,无法取得联系。
综上,吕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的规定,现已移交相关部门。
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所有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好相关资质认定证书、机构专用章等,如发现使用“伪造、变造、冒用”资质认定证书等情况,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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