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1小时前
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张鹏翔 记者赵相龙)4月22日,记者从寻亲家长“雷公”雷武泽处获悉,他和妻子起诉人贩子王浩文、胡某雄的人格权纠纷案将于4月24日在四川南充市看守所开庭。他们请求法院判令王浩文、胡某雄分别赔偿寻亲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精神损害费1元等共计6元,并要求判令王浩文、胡某雄向他们公开忏悔并赔礼道歉。
“雷公”真名雷武泽,2001年10月9日,他的儿子川川在湖南岳阳外婆家走亲戚时被拐走。从此,雷武泽踏上了漫长的寻子之路。他走遍全国30个省份,花费了80万元积蓄,并悬赏25万元寻找儿子的线索。雷武泽因左眉竖起的特点,在寻亲圈中被称为“雷公”。2023年6月,警方在深圳找到了与雷武泽DNA匹配成功的男孩川川,至此结束了长达22年的寻子之旅。警方查明是王浩文、胡某雄拐卖了川川。
2024年5月,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认为,王浩文等人在多地流窜作案十四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共计拐卖儿童十四人,造成部分被害人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王浩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宣判后,王浩文、胡某雄不服,提起上诉。2025年1月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决定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对被告人王浩文的死刑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4年12月,雷武泽向自己的户籍地所在法院——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向王浩文、胡某雄索赔6元,并要求二人公开赔礼道歉。2025年1月2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在民事起诉状中,雷武泽夫妻请求法院判令王浩文、胡某雄分别赔偿寻亲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精神损害费1元等共计6元。此外,请求判令王浩文、胡某雄向他们公开忏悔并赔礼道歉。
雷武泽称,索赔的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包括让他当面进行道歉,都是为了能让更多的人关注到儿童拐卖这一社会问题,了解到被拐卖儿童家庭受到了多大的伤害,希望法院能够支持诉讼请求。
据雷武泽透露,由于沟通不畅,自己联系川川却被拉黑,可喜的是现在川川又加回了自己,逐渐融入到了原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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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柴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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