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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某地,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女教师,校长见她年轻漂亮,于是安排她去陪领导吃饭。期间,女教师被迫喝了16杯高度白酒。事后,领导把女教师诱骗至办公室,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女教师报警后,没想到,办案民警却说带套的不算强奸,甚至还怀疑女教师是居心不良,遂不予立案。女子走投无路求助媒体,在媒体的帮助下起诉法庭!
张婷是那种明明可以靠颜值,却偏偏要凭本事吃饭的女孩。要强的张婷,在本科毕业之后选择报考教师编制,最后成功“上岸”。站在三尺讲台上,张婷一心想着教书育人,对于其他的都不感兴趣,直到有一次,校长找到了她。
校长直接表明了用意。原来,学校方面要与县里有关部门吃顿饭,为了表示足够的尊重,让领导开心,校长希望张婷能陪陪酒。
张婷内心抗拒不已。不过自己作为一名新人,如果不听从校长的安排,担心以后的工作不好做,只能被迫答应。
酒局上,领导王喜见张婷年轻漂亮,忍不住两眼放光,找各种理由与张婷喝酒。不懂拒绝的张婷被迫喝了16杯白酒。
酒局结束后,王喜诱骗张婷来到办公室,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事后,张婷选择报警,可是民警来到现场后,认为王喜带套了,还怀疑张婷主动接近领导,是另有可图。投头无路的张婷求助媒体,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张婷一纸诉状把王喜、公安机关告上法庭,并提出以下理由:
事发当晚,张婷与王喜喝酒,因为不胜酒力,被王喜带回办公室强行发生关系。醒酒后张婷发现自己没穿衣服,且床头柜上有两只使用的安全套,遂怀疑自己被侵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QJ未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王喜违背了张婷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关系,构成QJ罪。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 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都属于以其他暴力手段强 奸或妇女。
为此,公安机关声称王喜带套,不构成强奸的说法并不成立,更是有故意包庇的嫌疑!
《人民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本案中法院查明,王喜与张婷发生关系情况属实。从张婷在案发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并请求媒体协助的行为来看,王喜违背了张婷的意愿,强行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王喜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却利用职务之便对他人造成侵犯,并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法院决定顶格处罚。
综上法院判决,该王喜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开除公职。同时,追究该学校校长以及办案民警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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