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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讯(记者欧阳海杰)6月30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7月1日起,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按照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所在地设区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不低于省政府最新发布的本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兰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测算,2025年度职工及自愿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422.24元/人。当前缴存基数下限为2020元/人。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822元,月最低缴存额为202元。
缴存单位缴存比例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宜一致。自愿缴存人员缴存比例为10%。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一年一核”,且每个自然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可选择任意月份办理,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不再参与本年度基数调整;自愿缴存人员每年7月份调整缴存基数。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明确,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严格执行“先核后缴”汇缴流程,转账时注明单位公积金账号。确有缴存困难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或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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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倩云
欧阳海杰
奔流新闻记者 全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