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客户端5小时前
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称,因燃气入户安检弄虚作假,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东莞市鸿业石化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
两家燃气企业各被罚5万元和1万元
通报称,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在东城砖窑一横路44号2楼202房、东城乐平市场18号、东城砖窑二横路24号103、东城砖窑二横路36号、东城柏洲边上位花园4座5D,对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
此外,东莞市鸿业石化有限公司送气工在2025年5月23日,上传一组虚假照片作为安检信息照片录入到燃气入户安检系统,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按要求免费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或者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为此,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对东莞市鸿业石化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两家企业在今年第一季度信用评价中均被扣分
据了解,在2025年第一季度东莞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中,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被扣20分,东莞市鸿业石化有限公司被扣50分。
天眼查信息显示,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38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767万元人民币。
东莞市鸿业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月4日,南都记者分别拨打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鸿业石化有限公司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对方都称“不知道(此次被罚事件)。”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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