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11小时前
在自媒体时代,很多人在编辑微信公众号时习惯在网络上下载图片用于宣传,但这些图片真的可以随意使用吗?近日,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在微信公众号上转发未授权图片而引发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某影像公司一直专注于广告视觉内容的创作、生产,并向国内外广告公司及各大企业、媒体提供原创视觉内容。该公司发现被告某旅游公司未经授权,在其认证的微信公众号中先后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6张摄影图片。
经核查,系被告某旅游公司通过网络搜索到某“图库”,并从中免费下载了摄影图片,用于其公众号发布的多篇文章中。原告某影像公司认为被告侵害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作品系摄影作品,其内容具有独创性,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该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二)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某旅游公司未经原告某影像公司的许可,在其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多篇文章中使用与涉案摄影作品构成实质性相同的图片,且未能证明其所用图片的来源,侵犯了某影像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旅游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原告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00元。
承办法官提醒,很多微信公众号运营人员在编辑推文时,习惯在网络上搜索“免费图库”“免费图片”等资源,并下载使用。然而,“免费下载”并不等于“免费使用”,部分免费下载图片可能附带严格的使用条款,例如要求署名原作者、禁止商用或禁止修改等。部分来源不明的图片本身就存在著作权争议,甚至可能是他人盗用后上传的侵权图片。因此在使用“免费”图片前,要仔细审核图片来源和授权信息,避免引发侵权风险。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楠楠
奔流新闻线索报料方式
热线:13893646444(微信同号)
拍客:benliunew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