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13小时前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8月27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张燕茹)记者从甘肃省水利厅获悉,该厅决定自8月27日18时起,将针对甘南、天水、定西、陇南、平凉等5市(州)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
省水利厅要求各市县水务(水保)部门压紧压实防御责任,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分析和值班值守,强化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安全度汛和科学调度,抓好中小河流、山洪沟道洪水防御及堤防巡查防守,做好涉河涉沟在建工程和低洼作业场所洪水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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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平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