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1小时前
近日,杭州一名52岁女子外出散步时,在一片拆迁废弃空地不慎踩中俗称“化骨水”的氢氟酸而中毒身亡,引发关注。9月16日,奔流新闻记者从杭州余杭区获悉,公安机关已立案,氢氟酸来源也在调查之中;生态环境部门已按规范完成现场无害化处置;当地街道正全力推进善后处置工作。
通报:女子接触废弃氢氟酸不幸身亡
据死者家属发文描述,9月9日上午9时,其母亲涂某某外出散步时误踩到化学品氢氟酸,当场无法行走,后被迅速送往医院,确诊为氢氟酸中毒。当日下午3时开始出现心脏衰竭、呼吸停跳,当晚送入ICU后心肺功能衰竭,于9月14日不幸离世。
据了解,事发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范围内,是拆迁后废弃的地块,并非私人用地,当地部分居民平时会在此种菜。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调查人员还在现场再次挖出两瓶氢氟酸。
9月15日,余杭区闲林街道办事处通报称, 9月9日,涂某某(女,52岁)在进入闲林中路附近空地时,不慎接触废弃氢氟酸中毒,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于9月14日凌晨不幸身亡。
公开资料显示,氢氟酸是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无色透明,有刺激性气味,具有极强的腐蚀性,能够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体。由于其可怕的腐蚀性,尤其是对骨骼的侵蚀作用,氢氟酸被称为“化骨水”。皮肤与氢氟酸接触后,氟离子会不断解离而渗透到深层组织,溶解细胞膜,造成表皮、真皮、皮下组织乃至肌层液化性坏死。氢氟酸的毒性不仅表现在表层腐蚀,更危险的是它会深入体内与钙、镁离子结合,导致低钙血症,进而引发心律失常甚至心脏骤停。还会影响肝、肾等器官,导致肝肾功能衰竭。
律师:乱丢氢氟酸或担责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氢氟酸属于危险化学品,废弃的氢氟酸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若随意丢弃,造成他人损害的,丢弃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废弃氢氟酸丢弃者的行为导致涂某某死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权要求丢弃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费用。随意丢弃危险废物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如果其行为实际造成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付建告诉记者,警方需要调查废弃氢氟酸的来源,是否有人故意丢弃、非法倾倒,以及是否存在过失故意致人死亡等刑事犯罪情况。生态环境部门需要按规范完成现场无害化处置,确保废弃氢氟酸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进一步污染,同时配合警方调查相关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排放、处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如果发现存在企业违规排放、处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需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若监管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相关工作人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
文丨奔流新闻首席记者 张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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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杨
张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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