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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2小时前
甘肃两部重磅法规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111月27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和《甘肃省开发区条例》,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是“小快灵”立法,从一审四十八条精简为二十四条,2025年3月启动起草,草案修改聚焦四大核心方向,共二十四条,聚焦六大关键领域
3《甘肃省开发区条例》是创制性立法,今年初列为重大立法事项,经多次审议修改后通过,共六章三十七条,重点明晰区政关系、赋予经济管理权限、建立进退机制等
奔流新闻讯(记者玄丝雨)11月28日,奔流新闻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获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1月27日下午表决通过《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和《甘肃省开发区条例》,两部法规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从一审四十八条精简为二十四条,以“小快灵”立法破解发展难题;开发区条例作为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缺位下的创制性立法,将进一步激活区域发展动能,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支撑。
“小快灵”立法精准赋能民企发展
作为省委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任务,《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于2025年3月启动起草,经省发改委起草、省司法厅审查修改,先后经十四届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表决通过。
实施办法草案修改聚焦四大核心方向,一是紧扣上位法原则与精神,重申核心制度、机制及措施,保持逻辑与内容一致;二是立足我省民营经济占比低、规模小、创新弱的实际,在平等对待、金融支持、权益保护、创新驱动等领域精准施策,提升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提炼省内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细化延伸上位法原则性规定,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补充与探索作用;四是遵循地方性法规“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原则,避免重复上位法已有规定,在投资促进、国企民企协作、特色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凸显地方特色。
实施办法共二十四条,聚焦六大关键领域:明确政府、监察、司法机关及工商联职责,强化人大监督;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保障民企平等享受政策;明确产业扶持方向,细化金融服务措施,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民企建设创新平台、参与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经验,规范政企沟通、国企民企协作、人才培养激励及信用修复等机制;明确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刚性约束,严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延迟支付账款。
创制性立法激活区域发展新动能
今年初,《甘肃省开发区条例》被列为需提请省委常委会研究的重大立法事项。9月17日,十四届省政府第九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草案,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初审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财经委的审议意见修改草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并开展深入调研,针对开发区突出问题多轮组织评估论证,反复完善文本内容。11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草案二次审议稿,11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于27日下午表决通过。
作为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背景下的创制性立法,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重点明晰区政关系,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作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属性;赋予开发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支持“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规范薪酬考核与财政预算管理;建立开发区进退机制,强化土地、水电气热等要素保障,严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引导开发区明确主导产业实现差异化发展,支持承接产业转移与国际合作,推动专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优化政务服务供给,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与激励机制,与宁县和盛工业集中区等园区的实践探索形成制度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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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平海
玄丝雨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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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ku
2025-11-28
《实施办法》聚焦关键领域,《开发区条例》明确方向,两部法规将推动甘肃经济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