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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12-11 18:29
“我买的滑雪季卡只用过一次就查出肺气肿,想退还剩余费用却遭到商家拒绝,这太不合理了。”12月11日,兰州滑雪爱好者张先生拨打奔流新闻“记者帮”热线(0931)8159555,讲述了自己的糟心事。
张先生是一位滑雪爱好者,已有十三年的滑雪经验,每年冬季都会打卡各类滑雪场。今年11月初,他通过雪友群得知,位于兰州市皋兰县什川镇大奔头山开发区的兰州龙山国际滑雪场预售雪季卡,该卡可覆盖整个雪季,无使用时间及次数限制。当时恰逢优惠时段,张先生通过群内代理商下单,以2260元的优惠价购入一张“单人自带板季卡”,该卡门市原价为2660元,明确需自带雪具

11月30日,张先生前往龙山国际滑雪场开卡并体验滑雪,“我滑了大概两个多小时,坐在缆车上就觉得呼吸不畅、恶心想吐,便提前离场。”张先生说。
12月1日,张先生前往甘肃省肿瘤医院检查确诊患了肺气肿,医嘱明确要求他戒烟、避免剧烈运动,滑雪这类高强度运动完全无法参与。12月10日,张先生携带诊断证明前往滑雪场协商退费,主动提出可按门市价扣除单次滑雪费用,仅退还剩余款项,却遭到商家拒绝。据悉,该滑雪场“单人自带板日场缆车票”门市价为250元。

“开卡时,滑雪场工作人员并未告知使用权限,拿到实体卡后我才发现,卡背面标注着‘本卡一经售出,不退、不换。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否则按废卡处理,费用不退’的条款。”张先生认为商家未提前履行告知义务,该条款存在不合理性。“医生要求我不能参与剧烈运动,但是商家就是不肯退款。”
12月11日,奔流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兰州龙山国际滑雪场营销部王经理,对方表示,滑雪场无法满足退费需求,但同意张先生自行转让季卡,因为季卡激活后已产生相应成本,不能办理退卡。
随后,记者将这一情况反馈至皋兰县文旅局,一位陈姓工作人员表示已知晓此事,将与涉事滑雪场沟通协调,并于次日向记者反馈处理结果。
就此事,甘肃鼎宇律师事务所高志兴律师表示,张先生的诉求有明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预付式消费合同成立后,消费者因身体健康等合同基础条件发生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平的,可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解除合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也指出,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消费者因客观原因无法使用的,有权主张退回未消费部分预付款。
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奔流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文·图|奔流新闻记者玄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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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柴立华
玄丝雨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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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06508
202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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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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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4457
2025-12-12
在预付式消费里,消费者权益需保障。商家应重视法律规定,积极协商退费,构建良好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