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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4小时前
广西全州的唐某秀因给担任乡镇干部的弟弟伪造处分决定,被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12月11日,奔流新闻记者获悉,桂林市中院日前
全州县法院一审判决显示,2020年6月,唐某涛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处分。2023年11月,唐某涛将原始处分决定及一份经他篡改后的版本交给姐姐唐某秀,请求她帮忙“重新制作”一份。
唐某秀随后在桂林火车站附近找到一名制作假证的人员,支付200元费用,伪造了一份对原处分决定中关键内容进行了修改的“处分决定”。2024年1月,唐某秀将伪造好的文件交给弟弟。
拿到伪造的处分决定后,唐某涛于2024年1月25日将其提交至上级部门,意图替换个人档案中的原始处分材料被发现异常。经鉴定,唐某涛提交的文件及加盖的公章均系伪造。
2024年2月29日,唐某秀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交代了犯罪事实。
全州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唐某秀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唐某秀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原审法院对于国家机关的认定错误,同时主张唐某秀仅支付200元让他人制作假文件,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伪造”行为。
近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秀主观上具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伪造行为,符合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对于上诉理由,法院明确表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裁定维持原判。
12月11日,记者联系到唐某秀的女儿袁女士,她表示家人对终审裁定仍无法接受,将继续申诉。据袁女士透露,唐某涛在此次事件中虽未被起诉,但仕途受到严重影响,已从镇主要负责人降职为一般工作人员。
文丨奔流新闻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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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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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域黄昏
2025-12-12
法律公正地惩处了伪造公文的唐某秀,也让违规的唐某涛受到降职处理,彰显了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的正常秩序。
王昊
2025-12-12
竹篮打水一场空
网友22561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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