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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1小时前
近日,央视曝光“澳洲优思益”虚构海外产地、伪造品牌背景,所谓墨尔本工厂实为汽车维修站,产品实为国内代工生产。

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庞九林律师接受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采访时指出,优思益刻意伪造海外品牌背景,在法律层面已明确构成消费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针对部分消费者提出的“退一赔十”诉求,庞九林认为,退一赔十诉求需满足产品为食品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两大前提,而欺诈行为与食品安全违规属于不同范畴,二者不可混同。
4月3日,优思益发布声明称处于非正常运营状态,已无力售后及客诉,整体濒临崩溃。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应当如何申请维权?
庞九林提醒,消费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产品生产商、销售商,主张退一赔三,法院通常会依法支持。判决生效后,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若生产商、销售商无财产可供执行,股东存在出资不完备等情形,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若股东、高管存在侵占公司资产、挪用资金等行为,还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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