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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2小时前
甘肃省法院发布2025年度知产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奔流新闻讯(记者玄丝雨)4月21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发布了2025年甘肃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植物新品种侵权案、“AI文生图”、不正当竞争纠纷、计算机软件侵权等。
案例一:“青砧一号”植物新品种侵权案
陕西某农业科技公司取得“青砧一号”植物新品种的生产经营权,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静宁某农业科技公司、静宁某科技公司存在生产、繁殖侵权品种繁殖材料,法院通过博览会陈列产品、公司宣传材料、当事人陈述及发布的宣传片内容,综合认定存在侵权的事实及获利。本案例对审理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如何通过对间接证据的采信、审查、分析,明确了符合大众认知的裁判规则,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负担。
案例二:姓氏图腾美术作品侵权纠纷案
某县文旅局修建的黄帝文化博览园姓氏图腾柱上,未经权利人同意使用了其美术作品,构成侵权。法院考虑文旅局的使用具有宣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公益目的,如果简单判令销毁案涉侵权作品,会产生巨大资源浪费,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民法典所确立的绿色原则,未判决销毁图腾柱,而是通过提高赔偿数额,对权利人予以合理补偿,实现了保护知识产权与促进文化传承之间的相互协同。
案例三:“AI文生图”案
王某通过在AI平台设置简单提示词后自动编辑生成图片,主张某学校在微信公众号中使用其作品构成侵权。法院认为,案涉图片的构图、色彩等视觉元素均由AI依自身算法和训练数据生成,未体现个性化智力取舍与美学判断,缺乏独创性,并非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本案清晰界定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保护边界,既尊重AI技术发展规律,又引导市场主体要投入实质性智力劳动,为具有独创性的AI成果明确了保护预期。
案例四:某云公司计算机软件侵权案
被诉侵权人经授权在其子域名下使用案涉计算机软件,因实际使用的范围与授权不符,被认定为侵权。本案明确经授权使用他人软件时,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使用,同一使用者享有多个域名时,仅授权其在一个分支域名使用,并不当然推定其有权在其他分支域名使用,超授权范围使用仍然构成侵权。
案例五:音集协背景音乐系列维权案
132家餐饮、零售等小微商户未经授权,在店铺内播放背景音乐,引起音集协系列维权案。商户对播放背景音乐构成侵权不理解,法院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行业协会作用,凝聚多方力量参与调解,打消商户的疑虑,提高版权保护意识,案件全部成功化解,为背景音乐类纠纷提供了多元解纷思路。
案例六:企业名称(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某餐饮公司经营某福楼礼宴中心,该名称系与某福楼酒店协商的结果,且“某福楼”字号未达到“具有一定影响”的程度,故法院认定某餐饮公司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在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不仅要关注客观混淆可能性,也要重视行为人主观意图以及历史背景,防止将公司名称在先登记的权利绝对化。
案例七:网络商业诋毁纠纷案
顾某为推销燃气产品,私自拍摄视频配以文字诋毁其他品牌,文某等未核实转发,同时在网络平台被大量转发。法院认为该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并延伸司法职能,召开同业经营者协商座谈会,制发司法建议,既加强对授权经销商的合规管理,也为行政机关精准监管提供指引,发挥了司法护航公平竞争的功能。
案例八:特色食品包装袋外观设计侵权案
某食品公司浆水外包装袋,侵害了某农业科技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法院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双方同意特定时间之前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之后不得使用侵权包装袋,并约定了合理补偿费用,兼顾市场秩序的维护及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也使诉争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九:“迪巧”商标侵权案
某医药公司在京东平台销售的部分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了与“迪巧”相似标识,构成商标侵权。法院综合考虑“迪巧”商标的市场知名度、显著性、全线产品的净利率等因素,核定对侵权商品价值的贡献率,采信网络销售数据,精准确定了侵权行为获利情况。本案对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侵权产品案件,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提供了新思路。
案例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案
某商贸公司从某市采购大米后,在兰州进行分装销售,包装袋显著位置突出标注“甄选五常大米”字样,并标注了产地、生产商等信息。法院认定某商贸公司在包装袋上醒目标注“甄选五常大米”,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使用,且该标识与涉案证明商标近似,构成商标侵权。本案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中典型的“分装侵权”案例,阐释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地+品质”双重符合原则。本案对维护地理标志品牌公信力与消费者权益,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市场流通秩序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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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平海
玄丝雨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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