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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客户端1小时前
近日,南宁市皇龙新城小区公告栏中,一则关于该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组建情况的公示引发业主关注。该公示内容显示,共设置了7名物管会成员,其中2名来自社区,5名为小区业主,但这几名业主均有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情况。对此,物管会发起人表示“欠费非恶意”。4月21日,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事处发文要求涉事业主交清欠费,“逾期未交视同放弃相关资格”。
5名物管会成员均欠缴物业费
4月15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在皇龙新城小区公告栏中看到了上述公示。公示中,有阳某某、吴某某、董某某、李某某、黄某5人被 “业主联名推荐”,分别担任物管会副主任和成员。

小区张贴的公示。
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在物业服务公司公布的物业费欠费名单上也见过这些名字。于是,就到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得知以上5人均存在欠缴物业费的情况。
“物管会作为官方组建的临时性自治组织,是希望物管会成员作为带头人,让小区越来越好的。但他们却带头不交物业费,如果其他业主也效仿,那小区如何正常运转?”陈先生认为,他们小区热心业主不少,曾经也成功组建过业委会,应当找正能量的人担任物管会成员,“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意见,很多业主对此都有意见”。
他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关于皇龙新城小区物管会成员资格问题的投诉信》,信末有40多名业主签字。

业主联合提出异议。
相关人员表示“欠费并非恶意”
上述情况是否属实?记者向服务该小区的建鑫物业核实了5名涉事业主的缴费情况。该物业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证实,该公司于2023年进驻小区(当时小区有业委会),截至2026年4月,上述5名业主的确存在欠费情况,拖欠的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代收电梯运行维护费、代收公摊水电费等。5人欠费项目和额度各不相同,最多的欠3151.85元,最少的315.37元,欠费最久的可追溯到2023年的公摊水电费。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涉事业主董某某,对方表示对于欠缴物业费一事无可奉告,并建议记者向街道办社区了解情况。随后,业主周先生告诉记者,组建物管会的工作是由他发起并推动的,当时报名的业主有21人,经街道办和社区筛选,最终定下这5人。“欠费并非恶意,而是业主不得已的抗争。”周先生说,大家不愿意交费的原因有三点,一是该物业服务公司进驻过程中有瑕疵,目前业主与该公司相互起诉到了法院;二是该公司承诺的保证金,是在其进驻后7个月才交付,业主认为其不诚信;三是该公司代收代缴水费,但没有交付给绿城水务,导致小区几年来,多次被绿城水务等催缴水费,欠费最高时达200多万元(其中包括40多万元滞纳金)。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于周先生提出的“三点”并不认同,称是“无中生有”。
周先生还称,组建物管会,是希望能更好地管理小区,保障广大业主的权利。
街道办:限期足额交纳物业费
4月21日,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事处发布了关于《皇龙新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情况的公示》情况的说明。该说明提到,经查阅《南宁市皇龙新城小区管理规约》(以下简称《管理规约》)第三十三条:“本小区(大厦)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酬金制)方式。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资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为小区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上述5名业主代表存在不符合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兴东街道办要求上述5名欠费的业主于2026年4月29日下午6时前,将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相关凭据交至街道办,逾期未交视同放弃相关资格。在此期间,因物管会候选人员不足,符合条件的业主可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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